如何识别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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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这是每一个医生,甚至慢性病患者应有的素质。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者近20万人,老年人、妇女、儿童,过敏体质以及患有肝脏、肾脏、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那么,应该如何识别和正确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呢?
服药后出现不适,要考虑药物不良反应
在日常生活中,为保障他人和自身用药安全,我们需要通过症状、发生时间等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初步识别。
临床症状 药物不良反应一般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如皮肤损害表现为皮疹、瘙痒等,消化系统损害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等,泌尿系统损害表现为血尿、肾功能异常等,严重的全身损害可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发热等。病人在发生可疑反应时,首先看药品说明书是否注明该不良反应,如果已经明确注明,则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较大。
发生时间
①在数秒至数分钟内发生,如注射过敏反应表现为病人很快出现灼热、喉头发紧、胸闷心慌、脸色苍白、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甚至神志昏迷,需立即抢救;
②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如固定性红斑常发生在同一部位,呈紫红色圆形或椭圆形,常有水疱,伴有发热等症状;
③在半小时至2小时内发生,如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④在用药后1~2周发生,如多形红斑常在用药后2~7天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懈型药疹大多在10天后发生,洋地黄反应与利尿剂引起的水肿也多在1~2周后出现;
⑤停药后较长时间发生,如链霉素导致的耳聋,常在停药后6个月出现,氯霉素、保泰松所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常在用药后1年以上才出现。
处理药物不良反应,掌握3点趋利避害
1.停用可疑的或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 在一时难以确定是哪种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必须停用发生不良反应前使用过的所有药物,根据需要重新筛选疗效近似的药物进行替代治疗。如果副作用较轻微,其症状在停药后可自行好转,症状严重或停药后症状没有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可疑症状如确属药物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
2.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体内残留药物 口服药物可用干净的木筷或小勺轻轻刺激喉部使其呕出,吐过之后喝水,再次以同法刺激咽部,直到将胃内残留药物吐尽为止。如果服药时间较长,药物已进入肠道,可喝一些能稀释药物和延缓药物吸收的食物,如鲜牛奶、绿豆汤、豆浆等。为延缓或阻止药物被肠道吸收,可根据说明书适当服用对药物有吸附作用的药用炭。
3.出现昏迷应紧急送医院 有些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如皮疹、水肿、哮喘等。如果发现这些症状,可口服抗过敏药物如息斯敏、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等。如果发现病人用药后很快出现呼吸困难,面色苍白,口唇、指甲青紫,昏迷等症状,应紧急送医院或通知医生抢救。在送医院或等医生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病人呼吸、心跳停止,可做人工呼吸及心脏按压(不要用力太大)。
尽管所有药物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良反应,但是大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不影响治疗和使用者安全的,同时,不良反应也并非每个人都会发生。因此,大家不必因噎废食,该用药时还需用。
专家忠告:
除发生轻微药物不良反应,病人可自行停药处理观察以外,若不良反应严重,用药者必须及时到医院救治。切记不要耽误治疗时机,并向临床药师进行用药咨询,避免不良反应再次发生,维护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