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年一次;但曾有肝炎活动(发病)史的,或有明显的临床症状(疲乏、恶心、胁痛、黄疸、消瘦等),或有酗酒者及有肝硬化、肝癌家庭史者,或中年以上者宜行每3~6个月复查一次。
2.正在治疗中的乙肝患者,则根据需要由主治医师决定检查间隔。
3.检查时首选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蛋白等七项)、HBVDNA定量及B超检测,必要时加查相应的其他项目如肝纤维化四项和癌变指标(AFP、CEA)等
我国目前约有2000万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其中大部分需要治疗。特别是其中1/3病例于15年内可能发展为肝硬化,而且后者之相当部分又可演发为肝细胞癌。已有临床资料证实,乙型肝炎肝硬化之早期阶段肝纤维化进展迅速,乃是必要抓紧治疗之时机。因此,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