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恩病的规范化诊治

时间:2017/9/28 17:04:5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克罗恩病(CD)是一种病因尚不十分清楚的慢性非特异性肠道炎症性疾病,近十多年来已成为消化系统常见病。因此,学习和掌握CD的规范化诊断及治疗对临床医生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将结合病例,分析如何正确诊断CD并进行规范化治疗。

克罗恩病(CD)是一种病因尚不十分清楚的慢性非特异性肠道炎症性疾病,近十多年来已成为消化系统常见病。因此,学习和掌握CD的规范化诊断及治疗对临床医生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将结合病例,分析如何正确诊断CD并进行规范化治疗。

病例简介

患者,女,30岁,因“腹痛、腹泻6个月”收住院,腹泻5~7次/d。入院查体:体温38 ℃,心率100次/min,血压100/60 mmHg,呼吸20次/min,营养差,消瘦,体重40 kg,身高160 cm,贫血貌,心肺正常,腹部平坦,腹软,肝脾未及,右下腹有局限压痛,未触及包块,腹部移动性浊音(-),肛诊无异常发现,双下肢无浮肿。

患者入院后检查结果显示:Hb为8.9 g/dl;便常规正常,潜血阳性,尿常规检查无异常;血TP为4.3 g/dl,ALB为2.9 g/dl,肝酶及肾功能检查结果均正常。进一步的检查结果,ESR为30 mm/h,CRP为3 mg/dl,结核杆菌抗体(TB-Ab)检查(-)。胸部X线检查未见异常。结肠镜进镜达末端回肠,见末端回肠及回盲部黏膜充血,可见纵行溃疡和卵石样外观,回盲瓣轻度变形,回肠及回盲瓣各取活检3块。进一步完善CT肠道显像提示局部小肠肠壁明显增厚(>4 mm);肠黏膜明显强化伴有肠壁分层改变,黏膜内环和浆膜外环明显强化,呈“靶征”;肠系膜血管增多、扩张、扭曲,呈“木梳征”;肠系膜淋巴结肿大。患者肠镜病理提示裂隙状溃疡、非干酪样坏死性肉芽肿、固有膜底部和黏膜下层有淋巴细胞浸润。

依据指南

根据该患者年龄及腹痛、腹泻病史,伴体重减轻、发热等全身反应考虑炎症性肠病,完善结肠镜检查提示回肠末端及回盲部病变,CT肠道显像为活动期CD典型表现,故临床拟诊克罗恩病。再加上活检提示,且排除肠结核等其他疾病,可作出临床确诊:克罗恩病(回结肠型、非狭窄非穿透型、活动期重度)。

CD的规范化诊断

CD临床表现呈多样化,诊断缺乏金标准,需要结合临床表现、内镜、影像学和病理组织学进行综合分析并随访观察。

腹泻、腹痛、体重减轻是CD的常见症状,如有这些症状出现,特别是18~35岁的年轻患者,要考虑本病的可能。本病临床表现还包括体重减轻、发热等全身性表现及肠外表现和肛周病变等并发症,如伴肠外表现和(或)肛周病变应高度怀疑本病,可临床疑诊,并安排进一步检查。首选结肠镜及活检,需要提出的是,无论结肠镜检查结果如何,均需常规选择CT或磁共振肠道显像(CT/MR enterography,CTE/MRE)或小肠钡剂造影明确小肠累及情况,并完善胃镜明确上消化道的累及情况,以便为诊断提供更多证据及进行疾病评估。疑诊CD但结肠镜及小肠放射影像学检查阴性者行胶囊内镜检查;发现局限在小肠的病变疑为CD者行气囊辅助小肠镜检查;有肛周瘘管行盆腔MRI检查(必要时结合超声内镜或经皮肛周超声检查);腹部超声检查可作为疑有腹腔脓肿、炎性包块或瘘管的初筛检查。

同时具备结肠镜或小肠镜(病变局限在小肠者)特征以及影像学(CTE或MRE,无条件者采用小肠钡剂造影)特征者,可临床拟诊。如再加上活检提示CD的特征性改变且能排除肠结核,可作出临床确诊。如有手术切除标本(包括切除肠段及病变附近淋巴结),可根据标准作出病理确诊。但临床实际工作中,也有相当多初诊病例无法病理确诊,可随访6~12个月以上,根据对治疗的反应及病情变化判断,符合CD自然病程者,可作临床确诊。

以上诊断均有一个前提:需要排除其他疾病,如肠结核、肠道白塞病系统表现不典型者、溃疡性结肠炎、感染性肠炎、缺血性肠炎等,其中与CD鉴别最困难的是肠结核,如与肠结核混淆不清但倾向于肠结核者,应按肠结核进行诊断性治疗8~12周,再行鉴别。

需要强调CD的病理学诊断黏膜活检难度较大,肠镜活检需多段(包括病变部位和非病变部位)、多点取材,并结合临床表现、肠镜所见和病理学改变综合考虑。非干酪样坏死性肉芽肿具有较大的诊断价值,但需排除肠结核。手术切除标本可见到更多的病变,诊断难度较小。

CD诊断成立后,需要进行疾病评估,以利全面评估病情和估计预后、制定治疗方案。推荐按蒙特利尔CD表型分类法进行临床分型;用克罗恩病活动指数(CDAI)评估疾病活动性的严重程度。

治疗原则

CD的治疗以内科药物治疗为主,目标是诱导缓解和维持缓解,防治并发症,改善生存质量。1 活动期CD的治疗 对药物治疗方案的选择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根据疾病活动严重程度以及对治疗的反应;二是根据对病情预后的估计。对一般患者可遵循传统的“升阶治疗”原则;而对有2个或以上因素(合并肛周病变、 病变累及肠段累计>100 cm的广泛性病变、食管胃十二指肠病变、发病年龄轻、首次发病即需要激素治疗)的患者或以往接受过激素治疗而复发频繁(一般指复发每年≥2次)的患者宜考虑予早期积极的治疗,即治疗一开始给予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硫嘌呤类药物或甲氨喋呤)或英夫利昔。

2 药物诱导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硫嘌呤类药物是目前维持治疗的主要药物,无效或不耐受可试改用甲氨蝶呤。使用英夫利昔诱导缓解后应以英夫利昔维持治疗。使用英夫利昔前必须仔细排除各种感染,尤其是活动性或隐性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3 并发症治疗(1)肛瘘:有症状的肛瘘首选抗菌药物,如甲硝唑和(或)环丙沙星治疗,并以硫嘌呤类药物维持治疗。英夫利昔对肛瘘有明确疗效,有条件可列为首选药物,与抗菌药物和外科联合治疗可明显提高疗效。如有脓肿形成应先行充分引流。(2)炎症性狭窄肠梗阻宜先行内科治疗,必要时再行手术处理病变肠段。(3)腹腔脓肿应先行经皮脓肿引流和抗感染治疗,必要时再行手术处理病变肠段。

4 外科手术 相当多的CD患者最终难以避免手术治疗,但术后复发率高,内科医生应在CD治疗全过程中慎重评估手术的价值和风险,并与外科医生配合,力求在最合适的时间施行最有效的手术。CD术后复发预防:(1)对有术后早期复发高危因素的患者宜尽早(术后2周)予积极干预;(2)术后半年、1年以及之后定期行结肠镜复查,根据内镜复发与否以及程度给予或调整药物治疗。     治疗药物

1 氨基水杨酸类制剂 结肠型、末端回肠型和回结肠型的轻度活动期CD,应使用美沙拉嗪,用法为2~4 g/d,分次口服或顿服;对中度活动期CD疗效不明确;对激素诱导缓解后维持缓解的疗效未确定。

2 激素 不应用于维持缓解 (1)布地奈德:用于轻度活动期CD,疗效优于美沙拉嗪;用法为3 mg/次、3次/d口服,一般在8~12周临床缓解后减少1次口服。延长疗程可延长疗效,但超过6~9个月则再无维持作用。该药为局部作用激素,全身不良反应显著少于全身作用激素。(2)泼尼松:用于中重度活动期CD,口服或静脉给药,使用剂量为0.75~1 mg/(kg・d)(也可用其他全身作用激素),达到症状完全缓解开始逐步减量,每周减5 mg,减至20 mg/d时每周减2.5 mg至停用,快速减量会导致早期复发,宜同时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3 硫嘌呤类免疫抑制剂 (1)硫唑嘌呤(AZA):AZA存在量效关系,用药剂量及疗程要足。但目前尚未确定目标剂量范围,治疗过程中应根据疗效和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应在严密监测下应用。欧洲共识意见推荐的目标剂量范围是1.5~2.5 mg/(kg・d),有人认为对于亚裔人种剂量宜偏小,如l mg/(kg・d),可开始即给予目标剂量,用药中进行剂量调整。另有逐步增量方案,即从低剂量开始,每4周逐步增量,至有效或外周血白细胞下降至临界值或达到当地推荐的目标剂量。该方案判断药物疗效需时较长,但可能减少剂量依赖不良反应。AZA疗程一般不少于4年。如继续使用,其获益与风险应与患者商讨,大多数研究认为使用AZA的获益超过发生淋巴瘤的风险。AZA的不良反应以服药3个月内常见,又尤以1个月内最常见,但是骨髓抑制可迟发,甚至有发生在1年及以上者。用药期间应全程监测定期随诊。前1个月内每周复查1次全血细胞,第2~3个月内每2周复查1次全血细胞,之后每月复查全血细胞,半年后全血细胞检查间隔时间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停止;前3个月每月复查肝功能,之后视情况复查。(2)6-巯基嘌呤(6-MP):欧美共识意见推荐的目标剂量为0.75~1.5 mg/(kg・d)。使用法和注意事项与AZA相同。

4 氨甲喋呤(MTX) 用于诱导缓解期治疗,现尚无明确的剂量及疗程推荐。国外推荐在诱导缓解期MTX剂量为25 mg/w,肌内或皮下注射。至12周达到临床缓解后,可改为15 mg/w,肌内、皮下注射或口服。疗程可持续1年。注意监测药物不良反应:早期胃肠道反应常见,叶酸可减轻胃肠道反应,应常规同用。前4周每周、之后每月定期监测全血细胞和肝功能。妊娠为MTX使用禁忌证,用药期间及停药后数月内应避免妊娠。

5 生物制剂 英夫利昔单抗(IFX)是我国目前惟一批准用于CD治疗的生物制剂。IFX用于激素及上述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或激素依赖者,或不能耐受上述药物治疗者。使用方法为5 mg/kg,静脉滴注,在第0、2、6周作为诱导缓解;随后每隔8周给予相同剂量作长程维持治疗。在使用IFX前正在接受激素治疗者应继续原来治疗,在取得临床完全缓解后将激素逐步减量至停。对原先已使用免疫抑制剂无效者无必要继续合用免疫抑制剂;但对IFX治疗前未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治疗者,IFX与AZA合用可提高撤离激素缓解率及黏膜愈合率。维持治疗期间复发者,查找原因,如为剂量不足,增加剂量或缩短给药间隔时间;如为抗体产生,可换用其他生物制剂(目前我国未批准)。目前尚无足够资料提出何时可以停用IFX。对IFX维持治疗达1年,保持撤离激素缓解伴黏膜愈合及CRP正常者,可以考虑停用IFX继以免疫抑制剂维持治疗;对于停用IFX后复发者,再次使用IFX可能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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