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中毒诊断原则

时间:2006-9-2 0:01:4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

  一、急性中毒诊断的基本要求

  (1)诊断的整体要求   急性中毒的诊断应包括引起中毒的毒物品种、病变性质及严重程度等。这是一完整诊断的要求。

  (2)明确毒物与疾病的关系   急性中毒是机体吸收毒物后引起的病变,因此诊断原则是,明确毒物(病因)与疾病(中毒)的因果关系。

  (3)掌握机体吸收毒物的证据   包括吸收毒物的品种、方式、时间以及可能吸收的剂量等。

  (4)掌握疾病严重程度   通过临床及实验室检查,以了解吸收毒物后引起病变的脏器(系统)、性质及严重程度等。

  (5)综合分析 全面综合以上检查的结果,分析其因果关系,并做好鉴别诊断,以得出结论。

  二、取得机体吸收毒物资料的方法

  1、接触毒物史

  (1)生产性中毒   了解工作中接触毒物的品种、方式、工龄,以及近期有无违章操作、防护措施失效或发生生产性事故等。

  (2)生活性或公害性中毒  了解患者周围环境、水源或食物有无被毒物污染的可能,有无食用毒物或霉变食物、污染的食物的可能。

  (3)服药史   特别是近期服药情况。

  (4)怀疑自杀   应了解患者近日是否有导致轻生的原因及可供自杀的药物或毒物的条件等。如怀疑自杀或可疑被投毒谋杀,皆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协同调查处理。

  2、现场调查

  (1)生产性中毒   到发生事故的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泄漏毒物的品种、数量、污染环境情况,受到毒物影响的人数以及当时现场的处理、紧急救护措施等。

  (2)公害中毒   现场调查也十分重要。应了解环境污染情况,人群中发生类似疾病的人数及分布情况等,应和当地防疫站和环境保护机构协同调查,必要时采集空气、水或食物标本,并对其进行毒物或其它方面检测。

  (3)可疑自杀病人   通过家居、亲友了解患者居住处有无药物、毒物储存或发现空瓶盛器,以及其他自杀证据如遗书等。

  3、生物材料检测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测定的标本及项目。主要有 :

  (1)测定患者血、尿、粪、唾液、呕吐物等材料中毒物的品种及含量。

  (2)测定血或尿中毒物在机体内的代谢或结合产物。

  (3)注意事项:

  ①在采样、样品运送、保存、预处理、分析、结果计算和报告等一系列工作中,都要把好质量关,以得出正确的测定结果,测试结果可因不同测试方法、不同地区、不同个体有所差异。

  ②评价测试结果要掌握检测项目的正常参考值、波动范围及其临床意义,以便正确评价。

  ③要注意影响测试数值的各种因素,包括可能发生的误差。

  ④不能以一项检查,尤其是一次的测定结果,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否则易导致误诊。

  三、掌握疾病严重程度的方法

  通过临床及实验室检查,以了解吸收毒物后引起病变的情况。
 
  (1)病史   详细询问症状出现的顺序、严重程度、进展情况以及和接触毒物、食物或药物的时间关系等,并询问人群中有无同时或先后发生类同疾病或症状情况。病史采取、记录均按正规内科病史要求。

 

  (2)体征   除紧急处理时可重点检查外,皆应按规范化要求全面检查。某些体征可为急性中毒诊断提供重要线索,例如呼出气中的气味、急性砷中毒周围神经病下肢疼痛的特点、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所致的紫绀呈灰紫色、安眠药中毒时瞳孔缩小等,都是明确诊断的重要指标之一。

  (3)实验室检查   ①特异性指标 指中毒后机体生物化学或细胞形态学等方面特异改变的指标,如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测定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定量、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测定全血胆碱酯酶活性等。②非特异性指标为一般内科常用的化验检查项目,如三大常规、肝肾功能试验、血电解质检查等。其结果对判断某脏器、某系统有无疾病及严重程度,具有参考意义,但对病因诊断则缺乏特异性。

  (4)其他辅助检查 如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肺功能、血气分析、超声波、X线检查、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摄影、核磁共振以及活体组织检查等,可根据病程需要选择必要项目,但不宜过多。尤其是危重病人,不可因多种多次检查而使其过度疲劳,影响其体息和治疗。。

  四、综合分析方法

  根据以上检查,得到吸收毒物或药物和疾病性质等各项资料,综合分析,以判断患者所得疾病是否为急性中毒。重点是患者吸收毒物、药物或变质食物的时间、毒作用及估计摄入的剂量和患者发病时间、病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是否基本一致。如分析结果认为有急性中毒可能,必须做好鉴别诊断,再得出诊断结论。如综合分析发现诊断急性中毒尚有矛盾之处,应更进一步调查、检查,力求尽快明确诊断。在一时不能确诊情况下,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演变,并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治疗,防止病情恶化,不因诊断尚未明确而耽误急救、治疗措施。

  五、尸体解剖的重要性

  患者不幸死亡后,应尽最大可能争取尸体解剖,以明确诊断和死亡原因。

  在有些情况下,尸解结果可从病理学检查上明确患者由于急性中毒而死亡,但不能提供引起中毒的毒物品种,在这种情况下,测定主要脏器中毒物或药物的含量,对病因诊断有很重要的意义。但也须注意:①有些毒物为气体,脏器中难以测定;②很多化学物质在正常人体内各脏器中有一定含量,故定量测定,才有意义;③取样时有污染可能;④检测结果可能有误差,评价时要考虑这些因素。

  如果急性中毒时由于反射性呼吸骤停而猝死,尸解可无明确的病理改变。由于以上情况,对疑难急性中毒病例的诊断,应组织临床、病理等有关专科共同讨论,以得出更为科学的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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