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升高是诊断糖尿病的主要依据,它反映了胰岛素分泌能力,其增高与葡萄糖耐量减低是相平行的。若胰岛索分泌能力不低于正常的25%,空腹血糖多是正常或只轻度升高。一般人全血血糖不超过6.1毫摩尔/升(110毫克/分升),血浆血糖不超过6.9毫摩尔/升(125毫克/分升)。当胰岛素分泌进一步降低,但不低于正常的4%,则空腹血糖在5.8~11.1毫摩尔/升(104~200毫克/分升)。空腹血糖超过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时,胰岛素分泌极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显著增高时,不必进行其它检查,即可确诊糖尿病。当然,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也可以正常。
糖尿病血糖诊断标准是:空腹全血血糖等于或超过6.7毫摩尔/升(120毫克/分升),血浆血糖等于或超过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即可确诊。一般应两次重复测定,以防误差。同时还要注意到精神、饮食及药物等因素的影响。凡空腹全血血糖在6.1毫摩尔/升(110毫克/分升)以上,血浆血糖在6.9毫摩尔/升(125毫克/分升)以上,而又低于上述诊断标准时,应做葡萄糖耐量试验。若有明确的糖尿病症状,应先做饭后两小时血糖测定。一般糖尿病人的空腹血糖,在失去控制时可高到10A~16.7毫摩尔/升(180~300毫克/分升);在重型及长期控制不好的病人,空腹血糖也可高达22.2毫摩尔/升(4O0毫克/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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