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甲减’不宜哺乳

时间:2006-8-28 22:18:1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常见的甲状腺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淋巴甲状腺炎(多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不仅有甲状腺功能的异常,且有免疫功能的异常,血清中含有高浓度的抗甲状腺球蛋白抗菌素体和抗微粒体抗体。这些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母亲产后由于免疫功能的变化,可使甲亢和甲减的病情加重。母乳具有浓缩碘的能力,通过乳汁,如甲减、慢性甲状腺腺炎,会影响乳汁向婴儿提供碘,导致婴儿碘的不足,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而波及脑组织和骨骼的发育。因此这种情况,不宜母乳喂养。

        患甲亢的病人,产后往往病情加重,需要加大抗甲状腺药物剂量,药物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如他巴佐母乳中浓度高于血中浓度3倍,因此每日服用较大剂量时,也不宜哺乳。母亲服放射性131碘治疗,该药亦会通过乳汁,引起婴儿甲装腺功能减退。因此患此病的产妇不能喂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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