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血友病人的艾滋之痛

时间:2006-8-28 15:19:34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纪)70年代开始生产到1995年停产,生制所的八因子共向全国销售20多万瓶,客户近万人。”
        中国血友病协会的几个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全国15个省市中发现感染HIV病毒的血友病人,北到黑龙江,南至广东。“已经能够确定将近100名,而被丙肝病毒感染的病人肯定将更多。”孔德麟说。
        作为血友病人,孔德麟很幸运地逃脱了HIV,但是没能躲开丙肝的攻击。
        今年9月中旬,记者曾和病友们一起到上海生制所,协商治疗丙肝的干扰素费用问题。生制所官员问起记者的身份时,病人们告之为:“新发现的病人家属”。对方没有任何怀疑就开始说其他问题。显然,使用八因子而感染上艾滋丙肝的病人数目还是一个未知数。
        到目前为止,没有直接证据显示上海生制所生产的所有八因子里,都有HIV和丙肝病毒。但是从逆向的逻辑角度来推导,结果就令人震惊。
        1995年上海生制所停产八因子之后,上海莱士血制品公司开始生产经过病毒灭活的八因子。此后出生和被发现的血友病人,都使用了后者的八因子。这些病人到目前为止无一例感染HIV和丙肝病毒。
        据孔德麟个人统计,使用过生制所八因子的上海血友病人里,HIV病毒感染率为80%,丙肝病毒感染率为99%,少数还有乙肝病毒。这些病人中,有好几位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大可能通过性交途径感染HIV病毒。多数病人除了八因子以外从来没有使用过其它血制品或者是曾经输血。
        而且,“丙肝病毒有好几个型号。我们这些病人就可以开一个丙肝博物馆,至少有五六种,基本收集齐全了丙肝的类型。所以上海生制所生产的八因子,恐怕好几个批号都有问题。”一位病人苦笑着说。
        还有大量病人由于恐惧,一直不敢做检查。“我们现在发现一个血友病人就问他的用药史,如果用过上海生制所的八因子,我们就会催他去检查。”孔德麟等协会会员说。
        “这些血友病人通过血制品被感染艾滋病的机理,和输血感染是一模一样”——数位专业医生对记者说。
        违法销售和管理责任
        一位病人向记者出示一份文件,是1995年7月29日卫生部直接传真给上海生制所的55号文的复印件,后面还有从所长、书记到生产、销售等各部门负责人审阅后的签字。这份文件是上海生制所为了证明生产的合法性,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
        但1995年7月之后,那些未经灭活的八因子还在出售,有病人们手中的数十张发票为证。这些八因子的销售渠道非常简单,都是从上海生制所的经营部流出,病人从那里直接购买或是邮购,少部分进入医院。“允许上海生制所生产这样的药,可以说不违法,那是当时条例的问题。但他们继续销售绝对是违法的。根据1995年的55号文,这些八因子的药政批号就没有了,没有批号的药算什么?是假药啊。”那位病人气愤地说。“上海市卫生局对此也有附带责任。” 来自湖南的康先生说,“首先是55号文于1995年7月下发之后,直到当年11月,卫生局才将此文转发给上海生制所。其次,上海生制所生产八因子等生物药品,上海卫生局必须每年经过审核之后给其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在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卫生局的监察责任体现在哪里?” 康先生使用上海生制所的八因子多年,身上有HIV、丙肝和乙肝三种病毒。他到上海市卫生局申诉,被告之:“我们只管医疗服务,没有职责出钱给你们治理。”
        一直到他拿出了那张《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局官员才不作声,但是马上又大声说:“好了,你既然知道我们有错,那你们去告啊。照我们的话来说,上海生制所是罪有应得,他们是罪魁祸首,就是要让他们赔。”
        谁都没有错
        上海的吴忠泽父子先后作为原告将上海生制所等责任部门告上法院。但是鉴于“(本案)涉及到使用血液制品而产生的赔偿问题,因现法律法规对此类纠纷的处理未有明确规定,需待上级法院研究后再作处理……”,上海长宁区法院于2001年2月中止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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