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含血友病)有了“住院互助金”

时间:2006-8-28 15:19:58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新闻事件:住院互助金今天启动7月8日上午,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共同设立了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今后,每位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只要交50元钱,每学年度最高可享受8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 
        为了北京市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北京市红十字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共同设立了“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以“救死扶伤,扶危济困”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宗旨,以互助共济为原则,是一项区别于商业保险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 
        每位中小学生、婴幼儿每年只要交50元钱,就能减轻因病、伤住院而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每学年度最高可享受8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参加互助金,也是为不幸患大病的孩子送去一份爱心。 
        新闻分析: 
        住院互助金不同于商业保险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生、婴幼儿200余万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商业保险尚不能解决已患大病少儿的医疗费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对患病儿童依然敞开大门。据统计我国儿童白血病发病率为5/10万左右,每名白血病患儿全程治疗需医疗费10万至30万元,骨髓移植费用就更加可观。因此,有不少患重病大病的孩子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不得不中断治疗或致家庭负债累累,给患儿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无法弥补的精神痛苦。 
        少儿住院互助金坚持“低筹资、广覆盖”、“互助共济”的公益原则,减轻了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伤住院的家庭经济负担,从机制上解决了过去一家一户的局限性,实现了全社会共同承担风险。截至2003年8月31日,已实行少年儿童住院互助基金的上海市已经为48.77万人次少儿支付了3.56亿余元人民币,被人称赞为少年儿童的保护神。 
        实施细则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范围 
        凡北京市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托幼机构在册的婴幼儿及出生满一个月的散居婴幼儿属北京市户籍者,均可自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应每学年度交纳费用。每学年度起止于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每个学年度交纳费用的金额,需结合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整,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经测算、论证予以确定。根据测算,目前暂定每人每学年度缴费50元人民币。 
        如何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 
        北京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主任于瑞苓介绍说,中小学生、入托的婴幼儿可在学校或托幼园所集中交纳;散居的儿童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交纳。 
        北京市户籍出生满一个月散居婴幼儿家长可在每年9月1日至9月底前,向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医疗机构地段保健科办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缴费手续。没有集中交纳互助金的学生、婴幼儿家长可以于每年9月底前到指定银行的储蓄网点缴费。 
        互助金报销住院费用的范围 
        住院医疗费用指每次住院期间发生的参照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以及互助金所补充规定的少儿住院可以支付的费用。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 
        费用报销比例 
        中小学生、婴幼儿因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的50%由家长自理,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按下列规定分级距支付。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支付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支付80%;1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在每一学年度内,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最高额为每名中小学生、婴幼儿8万元。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范围:1.挂号、伙食、陪住和观察室、家庭病床、联合病房、康复病房的费用。2.未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3.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条款及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规定中应当自理的费用。4.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发生的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5.因参与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如何领取互助金应支付的费用 
        因病、伤、急诊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诊治。目前,北京市卫生局已经确定83所二级以上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婴幼儿,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验住院医疗证和住院证明单。住院患儿出院后,对应由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患儿家长可按规定直接向所在地的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支付申请,经区县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初审、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办公室复核后,在规定日期内拨款。对于不应住院及不合理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有权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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