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药物有引起胃溃疡的作用,这些具有潜在性溃疡生成的药物,统称为致溃疡药物。所以,有活动性溃疡的病人,一般应禁服这些药物。致溃疡药物包括辛可芬、组织胺、包泰松、利血平、乙酰水杨酸、水杨酸盐、消炎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糖皮质激素等。这些药物致溃疡的机制是多方面的。
(1)造成粘膜的局限性损伤,如辛可芬、乙酰水杨酸和水杨酸盐、包泰松。
(2)刺激盐酸的过度分泌,如利血平、组织胺。
(3)降低粘膜的抵抗力,如辛可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糖皮质激素、包泰松、消炎痛、乙酰水杨酸和水杨酸盐、利血平、组织胺。
此外,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糖皮质激素类还可以影响溃疡的修复过程,从而延缓溃疡的愈合。如果病人同时患有必须应用这类药物的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应尽量采用肠溶衣剂型和小剂量间断服药法;整个服药期间,应进行充分的抗酸治疗,抗酸治疗甚至应持续到停用糖皮质激素后的2—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