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溃疡的治疗应安排多长时间?

时间:2006/8/29 0:44:1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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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胃溃疡本身可以说是一个良性的病理过程,经过严格的内科治疗后,绝大多数病人是可以治愈的,但是如果不能及时、系统、正规地治疗,很有可能变成顽固性溃疡或引起溃疡的并发症,如出血、穿孔、幽门梗阻等,据临床观察及资料统计,大多数病人经过内科治疗,溃疡在4-8周内可以治愈,所以安排治疗的时间以4-8周为宜。在治疗4-6周时应胃镜复查或X线钡餐检查,以判定疗效,如果溃疡没有好转应及时修改治疗方案。当然这期间除了用药外,还应包括卧床体息、调整饮食、戒烟酒等一些辅助治疗。临床上常可见到一些病人脱离了紧张的工作环境,卧床休息几天后,虽然用药与门诊相同,但溃疡病很快好转,说明休息与环境因素对溃疡的愈合有很大影响。目前临床上常用的药物有H2受体拮抗剂,如甲氰咪胍,每餐前半小时各服200毫克,晚睡前加服400毫克;雷尼替丁150毫克,每12小时服1次;法莫替丁20毫克,每日2次;以上3种药一般要连服4-6周。洛赛克,每日1次,每次服20毫克,一般在服药2周后要胃镜复查。此外丙谷胺、泰胃美等都可选用。但具体选用那种药,要因人、因当地的医疗条件而定,同时也应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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