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长达20多年的临床工作中,由于受复杂室性早搏(如频发源室早、成对室早、RonT现象、非持续性室速)常为室速室颤先兆,并可导致猝死这一假说的影响,对室早的治疗出现了一阵狂热,甚至要求对每一个有室早的病人都应严格使用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以期能彻底消灭室早而预防猝死的发生。但是,大量的临床事实证明,除急性心肌梗死极早期以外,复杂的室早与猝死没有相关性。许多健康人都有室早。有人统计25-27岁的医学生中大约50%的人有室早。此外,有人观察了241例频发室早,其中50%为成对、多源室早及短阵室速,经全面检查除外器质性心脏病后,随访平均16年,结果无一例猝死。由此可见,复杂的室早并不具有预测猝死的价值。既然如此,为预防猝死而极力控制室早的治疗措施也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在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病人中,其猝死率非但没有减少,有的却有所增加。正如1989年美国进行的CAST研究结论那样,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其猝死率和病死率都比未治疗者高2-3倍。以上事实改变了人们对室早的治疗态度。
目前认为,几乎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室早都有效。但迄今为止没有一种抗心律失常药物能恒定地消除所有的室早。对每一个室早的病人是否选用药物治疗,应根据:①有无器质性心脏病。②心功能状态。③心律失常的类型。④心律失常所产生的症状及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等因素而决定。同时应注意,用药前必须慎重考虑药物对病人可能产生的危害性及药物的疗效,只有当药效明显大于危害性时才能考虑进行治疗。应强调的是,室早的治疗目的不是为消除所有的早搏,而在于减轻症状,改善血流动力学障碍;对有猝死危险性者应长期用药以预防猝死。一般认为,能使室早的数目减少50%,使复杂性室早消失者即可认为达到了理想的治疗目的。对室性早搏选择药物的治疗的具体措施为:
(1) 无器质性心脏病,亦无明显症状的室性早搏,不会引起猝死,为良性室早。此类室早如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常得不偿失,用量小不起作用,用量大又将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不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尤其相当一部分正常人常因大量吸烟、饮酒、饮浓茶及咖啡、疲乏或紧张而诱发一些室早,均无治疗意义。此时,可让病人改变不良生活习惯,以及适当休息及消除精神紧张等,常可取得满意的疗效。
(2) 无器质性心脏病,但室早发作频繁(包括频发多源、成对或非持续性室速),并引起明显的心悸等症状,而影响工作及生活者,可选用慢心律,心律平或乙吗噻嗪。对心室率偏快、血压偏高者,可用β受体阻滞剂,如氨酰心安或美多心安(也叫倍他乐克)。但应明确,上述的多种室性早搏均为低危险性,预后良好,选择药物治疗的目的为缓解症状,而不为消失室早,不必长期用药,一旦症状控制即可逐渐停药。
(3) 有器质性心脏病伴轻度心功能不全者,即左室射血分数(LVEF)为40%-50%,此时出现的频发室早、成对室早或少数非持续性室速,因恶性程度低,仍按良性室早对待。原则上只处理基础心脏病,改善心功能。但如因室早引起明显症状者,可选用慢心律、心律平或乙吗噻嗪等药控制症状,不必长期用药。
(4) 有器质性心脏病并有较重的心功能不全者(L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