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量饮料应标注热量值

时间:2006-8-26 10:46:4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营养标签法

  日前,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开始在美国中小学实行限量销售,原因是这些碳酸饮料容易导致儿童肥胖。但在中国,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在学校里没有任何限售措施。

  专家指出,中国儿童的肥胖率呈上升趋势,高热量饮料是一个重要原因。与急性食品安全事件相比,目前我国对高热量饮料等的隐性食品安全问题缺乏严格的立法管理。

  据了解,碳酸饮料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十大垃圾食品之一,但是就在美国对可口可乐实行限售的同时,它在中国似乎仍然一路绿灯。就可口可乐在美国校园限量销售一事,可口可乐(中国)公司的答复是:中国公司目前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可口可乐(中国)公司在一项声明中称:“中国人均饮用可口可乐公司品牌的饮料每年约13瓶,因此饮料占热量的摄入总量很低,与美国的人均饮用量相比有很大差距”,“在学校的进一步限制并不需要”。

  但根据卫生部近日公布的我国营养与健康综合性调查数据,目前中国儿童的肥胖率已经达到8.1%,比10年前翻了一番。

  中国儿童食品专业学会秘书长王柏琴表示,儿童的肥胖问题与垃圾食品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饮料中所含的热量问题,目前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在北京一家超市的饮料陈列架上,一瓶600毫升的健怡可乐所含的热量是4.5千焦耳,汇源果汁、鲜橙多等绝大部分果汁的包装上都只有营养成分的含量表,而没有热量数值。按照国际卫生组织公布的数字,低热量食品的热量值是小于等于40千卡/100克,依据这个标准,碳酸饮料和部分果汁饮料都属于高热量饮料。

  专家表示,一个10岁的儿童,男童每天所需热量值是8.36千卡,女童是7.94千卡。也就是说一瓶可乐所含的热量是一个10岁儿童一天所需热量的1/8。

  就饮料热量的规范化管理问题,中国营养学会副秘书长杨月欣教授表示,目前,我国对急性食品安全事件抓得较多,但对垃圾食品这样的隐性食品安全问题还没有实施严格的立法管理。我国已经制定了包括热量值在内的食品营养的8个技术标准,但是还没有正式公布实施,对企业标注热量值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采取企业自愿的原则。她介绍,对饮料热量问题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是实施营养标签法,这项法规已经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于去年底起草完成,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杨教授呼吁营养标签法尽快实施。

  同时,杨教授指出,解决饮料热量与肥胖的问题,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规的出台。首先,在市场监管方面,应该规定距离学校门口一定范围内禁止销售高热量饮料,让高热量饮料不再唾手可得。其次,儿童节目中垃圾食品广告泛滥的现象必须尽快得到解决。杨教授认为,企业配备营养师也是对食品营养实施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出台相关法规,要求所有配方食品的生产都要有营养师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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