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调查:有49天死亡20人记录

时间:2017-3-23 9:00:23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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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广东韶关新丰县殡仪馆内,工作人员拿出登记册查看练溪托养中心的死亡记录。新京报记者 刘子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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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内,第二道铁门紧闭,禁止外人入内。新京报记者 王婧祎 摄

广东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如今人去楼空,没有了往日的喧嚣。

2016年10月19日,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走失后,被辗转送到这里。2016年12月3日,雷文锋死亡。新丰县人民医院确定死因为伤寒。

今年2月24日,新丰县民政局要求这家托养中心整改,“存在内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擅自离岗至今未归等问题”,并要求各委托机构接回各自的托养人员,共计733人。

在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显示,该托养中心目前已“撤销”。

据当地殡仪馆的记录,今年1月1日到2月18日,49天内由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是20人。

建在看守所旧址的托养中心

3月10日,青山环绕下,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高墙大院,铁门紧闭。

周围村民介绍,这里是神秘之处,他们只知道是安置流浪人员的,平日不轻易对外开放。

托养中心设在原县看守所旧址内。村民们习惯称其为收容所,平日看不见里面,只能听到一些声音,嘈杂喧闹。

喧闹声从3月2日后消失。村民见到,省内其他地方的大巴车那几天将人接走,“一天有十几辆,坐五十个人的那种车。”

托养中心的前员工陈冰(化名)说,托养中心里面分为两个区域,前后由两道铁门隔开。

进入第一道铁门,右手边是一栋2层楼房,被称作“幼儿儿童区”。左手边也是一栋2层楼房,一楼是老人区,二楼是办公室和监控室。

两栋楼房中间有一块空地,作为活动空间。穿过这块空地,就是第二道铁门。

第二道铁门的后面是两座一层楼的平房,分别被称作男区和女区,居住着绝大多数的托养人员。两座房子中间,是各自的活动区域。

陈冰表示,托养中心由看守所改建,内部多处保留着原来的摆设,比如许多宿舍为水泥通铺而非床铺。

据民政部2015年颁布的《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下称《指南》)要求的“托养机构要提供单人单床,床上用品根据季节配备”相比,这里的情况并不相符。

2月18日,新京报记者进入第一道铁门,看到托养中心后半部分被高两米左右的院墙包围,墙头晾着一些衣服。第二道大门紧闭,看不到墙内的景象。

记者要进入第二道铁门时,被工作人员拒绝。

3月1日去接人的广东省某地救助站工作人员林齐(化名)回忆,此前他们来过练溪托养中心,看到里面房间很高,窗户开得也高,通风不错。

但这次,他进入第二道铁门,看到了难忘的一幕。

第二道铁门内的一处隔离区,里面的单个房间约15平方米,有半米高的水泥通铺,十几个人睡在上面。厕所也在房间里面,因为没有冲水系统,臭气扑鼻。

“感觉就是原来的看守所。”林齐在一份回忆信息上说,托养中心多个地方都存在问题,“2013年还没有消防证,厨房管理不规范,人员活动所偏少,人均可能二三平方米左右。”

而按照《指南》中规定:受托机构“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25 ,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4 。”

林齐说,他看到屋子内一些人瘦成了皮包骨头,形容枯槁。被他们接回的流浪人员中,有些人脚底浮肿。

据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应当有别于成年流浪人员,救助保护机构不得将未成年人托养至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

林齐表示,从2015年《意见》下发开始,未成年人不得和成年人混合托养,精神残障者也不能和正常人混合托养。

而据记者调查,练溪托养中心截止到今年,一直接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托养。

据一名去年在该中心工作的护理人员介绍,她当时所在的儿童区,有几十个孩子,但只有六七个护理人员。

这位护理人员说,儿童区的卫生条件并不理想,很多受托养的孩子有残疾,脑瘫等,大小便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照顾,护理人员一天都在忙。有的孩子因为不听话,又没有时间顾及,甚至被用绳子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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