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动真格!保健食品应标注不具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时间:2019-1-31 0:57: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新闻简介:前有权健、后有无极限......最近一个接一个的保健品企业出事,给这个乱象丛生行业敲响了“丧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两日连发出三个公告,内容涉及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集体约谈91家直销企业,以及公开征求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看来未来保健品企业的日子不太好过了。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4万余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200余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00余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6万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500余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次,开展协作执法近400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00余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清理虚假网络信息300余条,整改、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130余个,立案300余起,案值4500余万元。

会议公布了14个典型案例,涉及利用会议销售等模式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宣传,违反保健食品相关管理规定,以“保健”为名开展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及传销行为等多个违法行为。会议还通报了“权健事件”相关工作情况。

91家直销企业被集体约谈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商务部在京共同召开直销企业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91家直销企业高管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我国直销行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对直销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保健食品应标注不具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为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1.保健食品的标签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载明的相应内容一致;2.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3.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特别提醒区内文字与特别提醒区背景应当有明显色差。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内容有: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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