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儿童由于受先天或后天某些因素的影响使其在体格、感觉和灵敏度、智力、社会适应、情绪发展或学习等方面明显偏离平均水平,因此对这些儿童应早期发现、早期教育和早期干预。国外很多心理学家、幼儿教育家都做过这方面的尝试,证明确有效果。研究表明,受过早期教育和训练的残障儿童,智商可提高30。
残障儿童早期干预的必要性,其理由可以从多方面来看。
首先,从脑的发育来看,婴幼儿的脑具有可塑性。人脑的某些机能,如在早期没有得到适当的刺激,那么,日后就会造成发展上的困难。此外,当脑的某些部分受到伤害时,如果能予以适当的刺激,那么,很可能其他部分就会以补偿作用来取代原本欠缺的机能。
第二,对于早期的发展阶段而言,环境的影响可谓举足轻重。尤其是那些阻碍发展的负面影响,最易波及发展障碍婴幼儿。
第三,由于发展障碍婴幼儿在面对物质的、人的环境时,其自发性的反应作用皆有软弱的倾向,所以,成人便有必要给儿童提供一些能够达到发展水准的适当刺激。
第四,当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发展障碍儿时,父母亲所受到的打击是很大的,让他们接受事实,往往需要花很长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内,父母一般都很难和小孩共同维持良好的关系,亲子间的相处不融洽,将会影响孩子情绪的社会性发展,因而造成继发性的障碍,并进而殃及小孩其他领域的发展。当父母在教育失败以后,很容易对自身的养育丧失信心。
此外,由于孩子的反应少,父母也会忽略对他加以激发,或因为不知如何激发孩子而烦恼不已。更严重者,则会使得父母无法接受发展障碍儿童,或是对他采取拒绝的态度。
大量早期干预计划的实施所取得的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力地证明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有计算表明,始于各年龄级别至18岁止的早期教育所花经费与开始干预的最初年龄有关,干预进行得越迟,花费就越大。不仅如此,经过适当教育的残疾人一般都能通过工作,在5年内偿还教育经费,而且在其后的一生中还能继续为国家创造财富,而不是依赖社会才能生存。
一系列对残疾儿童早期训练、早期教育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业已证明,越早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干预和训练,效果就越好,并可使原已损伤的大脑结构和功能产生代偿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