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到各行各业的工作中,成为职业女性。有部分妇女工作环境中含有较高浓度的化学物质,影响女性的生殖机能,进而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因此为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生优育,有些职业岗位的妇女应在考虑受孕时暂时调换工作岗位。有些毒害物质在体内的残留期可长达一年以上,即使离开此类岗位,也不宜马上受孕,否则易致畸胎,故应采取适当的避护措施。在发现怀孕后,受精卵、着床胚泡及早期胚胎可能已遭受侵袭,再采取避护措施就为时已晚。以下职业岗位的妇女应调离工作岗位:
1、某些特殊工种:经常接触铅、镉、汞等金属,会增加妊娠妇女流产和死胎的可能性,其中甲基汞可致畸胎,铅可引起婴儿智力低下;二硫化碳、二甲苯、苯、汽油等有机物,可使流产率增高,氯乙烯可使妇女所生的婴儿先天痴呆率增高。因此这些岗位的职业女工,应在孕前调换工种。
2、高温作业、振动作业和噪音过大的工种:研究表明,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或振动甚剧,或噪音过大,均可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这些岗位的职业妇女应暂时调离岗位,以保障母婴健康。
3、接触电离辐射的工种:研究结果表明,电离辐射对胎儿来说是看不见的凶手,可严重损害胎儿,甚至会造成畸胎、先天愚型和死胎。所以,接触工业生产放射性物质,从事电离辐射研究、电视机生产以及医疗部门的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均应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4、医务工作者,尤其是某些科室的临床医生、护士:这类人员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经常与患各种病毒感染的病人密切接触,而这些病毒(主要是风疹病毒、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等)会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临床医务人员在计划受孕或早孕阶段若正值病毒性传染病流行期间,最好加强自我保健,严防病毒危害。
5、密切接触化学农药的工种:农业生产离不开农药,而许多农药已证实是可危害妇女及胎儿健康,引起流产、早产、胎儿畸形、弱智。因此,农村妇女应从准备受孕起就应远离农药。尤其应加强乡镇企业劳动妇女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