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饮料、果脯甚至专供儿童消费的果冻等食品中使用糖精代替蔗糖,而食品标签上却不作任何明示,或用“蛋白糖”、“甜宝”等名掩盖使用糖精的事实,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糖精为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会引起甜的味觉外,无任何营养价值。当人食用较多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食欲和小肠吸收能力。短时间内食用大量糖精,还会引起血小板减少造成急性大出血,以及脑、心、肺、肾脏严重受损等恶性事故。
近些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严格控制糖精使用量,使其不超过食糖消费量的5%,且主要用于牙膏生产。按照这一比例和我国每年的食糖消费量计算,目前全国每年消费糖精应不超过890吨,但糖精实际使用量却超出这个数量14倍。
在我国饮料、食品生产中,糖精的使用较为普遍。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国内近百种不同档次、类型的饮料调查表明,含糖精的饮料达55%;有23%的饮料在生产中使用了糖精但却未标明;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市场上,近91%的饮料含有糖精。
据调查,目前在城镇中小学校周围小食摊上销售的、没有标识和生产地址的小食品及饮料,如汽水、雪糕、话梅等,大多都含有糖精。长期食用这些食品,会干扰孩子从正常膳食中摄取营养,或使一些孩子厌食,导致营养不良,影响身体发育。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有关部门严格糖精使用规定,加强食品标签管理。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和饮料时,仔细阅读商品标签,尽量选择不含糖精的食品,购买有良好信誉的商品。也提醒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抵制校园周边的“三无”小食品和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