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来电本报热线称,他在3月29日被车撞伤左手,到某医院做的缝合,可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上把他受伤的“左手”写成了“左耳”,缝合的“六针”也写成了“四针”。
本报实习记者 樊宏伟核实报道 记者见到了宋先生的那张“诊断证明”,上面写着“左耳外伤,缝合四针”,落款盖的章为“耳科”和“门诊章”。据宋先生讲,当天他在该医院门口被车撞伤左手后,马上到医院外科做了诊断,到“耳鼻喉科”缝合了六针,并在第二天拿到了诊断证明。
周二,宋先生拿着诊断证明到交通队解决问题,可交通队一看诊断证明就说:“这证明不行,你这是外伤,怎么能盖''耳鼻喉科’的章,而且你又不是''左耳’受伤。”为此宋先生专门到该医院门诊部要求解决,但没有得到答复。
记者从这家医院门诊部负责人处了解到,当天宋先生只是称“诊断证明”写错了,可他们需要调查,所以没有给答复。至于“诊断证明”上出现“误写”也是可能的,而盖“耳鼻喉科”的章则可能是外科的大夫在工作过程中拿错了“单子”。现在只要宋先生拿着“门诊证明”到医院,他们就会给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