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

时间:2006-8-30 1:05:20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概述

  狂犬病又名恐水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多见于犬、猫、狼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亦可由染毒垂液污染各种伤口粘膜甚至结膜而引起感染。此外偶可通过剥病兽皮、进食染毒肉类、吸入蝙蝠群聚洞穴中的含毒气溶胶而发病。人对狂犬病毒普遍易感,被病犬咬伤而未预防接种者,其发病率平均为15 ̄20%(可高达70%);为病狼咬伤后的发病率较高,平均为50%。发病与否与咬伤部位、创伤程度、局部处理情况、衣着厚薄以及疫苗注射情况等因素有关,国内报告全程疫苗注射后的发病率为0.15%,未注完全程者为13.93%。本病在87个国家有流行,主要流行于东南亚、亚洲及拉丁美洲地区。发达国家由于对人和狗进行预防接种而使本病得到控制。国内很多大城市本病已基本绝迹,但中小城市、农村及边远山区仍有病例发生。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的主要传染源为病犬,其次为猫和狼。而发达国家由于狗的狂犬病已被控制,本病主要由野生动物如狐狸、食血蝙蝠、臭鼬、浣熊等传播。近年来注意到流行区一些外观“正常”的犬、猫也可引起狂犬病。狂犬病临床表现的特征为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本病重点在于预防,一旦发病,病死率几乎100%。

  临床表现

  1.前驱期:低热、头痛、乏力,不适等症状,一半以上病人被咬伤部位及其附近有麻木发痒、刺痛或蚁爬感,常有濒死感。 2.兴奋期:高度兴奋、烦躁、恐惧。最突出的症状是恐水、怕风,甚至连听到水声都能引起喉肌痉挛。可有吞咽和呼吸困难,大汗,流涎等。大多神志清醒。 3.麻痹期:痉挛发作减少,出现弛缓性瘫痪。呼吸变慢及不整,最终因呼吸麻痹和回圈衰竭而死亡。

  诊断依据

  1.病前有被病犬、猫、狼等咬伤或抓伤史;或被病兽垂液接触破损皮肤、粘膜史。 2.被咬伤部位先出现痛、痒、麻木、如蚁爬样感等,随之出现恐水、怕风、兴奋、流涎、发作性肌痉挛等表现,最后出现呼吸、回圈衰竭而死亡。病程一般不超过7天。 3.患者的垂液、脑脊液接种分离病毒阳性并经中和试验鉴定可确诊。

  治疗原则

  本病无特效治疗,病死率极高。加强对病人的监护治疗,可延长存活时间。应做好病员的隔离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1.隔离于单独病房,避免声、光、水等刺激。 2.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3.对症支援疗法:如呼吸麻痹可气管切开人工呼吸;狂躁痉挛者应用镇静剂。

  用药原则

  1.本病无特效治疗,一旦发病,病死率极高。 2.根据病情对症处理,如有脑水肿者用脱水剂,呼吸衰竭时加呼吸兴奋剂,并发感染者加用抗生素等。 3.病程早期有条件可试用“C”中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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