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年武汉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06-9-1 22:34:0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新闻简介: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4/2005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及AFP监测现况,我市定于今冬明春开展新的一次(两轮)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免疫对象
        本次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强化免疫的目标人群为我市0-47月龄(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元月6日出生)儿童,包括所有常住和服苗日在汉的适龄对象。
        强化免疫活动重点针对外出打工返乡人群儿童、小三场(林场、窑场、渔场)儿童、行政区划上难以区分的地区儿童、流动人口儿童、城乡结合部和新建小区儿童;尤其是OPV接种史少于3次,特别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
        二、强化免疫时间
        2004年12月5-6日为第一轮服苗时间,2005年元月5-6日为第二轮服苗时间。
        三、宣传动员
        各区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要进行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标语,印发传单,宣传保持无脊灰状态的目的、意义,以及这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对象、时间、范围,动员适龄儿童家长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每个接种点都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1、对社区及适龄儿童家长宣传要点:
         预防接种是防止儿童感染疾病最经济有效的途径。
        每一个儿童都得到免疫,是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小儿麻痹是可引起儿童终身残疾或死亡的一种可防不可治的传染病。
        防止儿童感染小儿麻痹病毒,所有4岁以下儿童都要服用小儿麻痹疫苗。
        2、对领导的宣传要点:
        每一个儿童都得到免疫,是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消灭脊髓灰质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对医务工作者的宣传要点:
        免疫每一个儿童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消灭脊髓灰质炎,是历史赋予医务工作者的光荣使命。
        发现每一例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防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和脊髓灰质炎衍生病毒病例流行。
        4、宣传活动要求在每一轮免疫服苗开始前一周开始,持续至强化免疫统一行动结束。
        四、接种安排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要求各区首先进行摸底调查,登记辖区内所有0-47月龄儿童名单,重点是将OPV接种史少于3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找到并入册。各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接种点(组、队),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接种形式。要特别注意那些在行政区划上难以区分的地区,要分工明确,认真划分地域职责范围,做好服苗工作。
        1、各区参考以下接种方式,在不同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有针对性的形式开展接种。
        一般地区:以定点(街、乡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方式为主,以巡回接种、入户接种为辅;
        流动人口聚居地:巡回接种与入户接种相结合;
        湖区、渔船民、“小三场”(窑场、渔场、林场):巡回接种、逐户、逐船接种相结合;
        流动人口进出点,如集贸市场,设立定点接种点与巡回接种点。
        2、针对流动人口,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需采用特殊的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接种方式,如,投入较多的人力及安排足够数量的巡回接种组(队)。同时,在接种时,按照附表1-1、附表1-2分别登记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接种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
        五、督导
        各区要组成督导小组,对重点街(乡)、村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以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时就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
        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本次强化免疫活动重点地区进行巡回督导;区级要派督导人员督导所有辖街(乡);建议每街(乡)至少有一组由区级卫生行政或技术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
        六、资料收集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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