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个别药酒方剂增“复方”二字,以示区别,如《新编中成药》和《老年保健中成药》中登载一张虎骨酒处方,内容相同,都是40余味药的大方,因为没有其它“复方虎骨酒”的命名,所以我们就从在二个相同配方中列出一个方剂,加上“复方”二字,命名为“复方虎骨酒”。
(5)对于近代编著中,重复命名的复方药酒,则用号码加以区别,并在“资料来源”一项注名出处。如虎骨木瓜酒(I),“资料来源”《新编中成药》;虎骨木瓜酒(Ⅱ);“资料来源”《成药全书》;虎骨木瓜酒(Ⅲ),“资料来源”《中药制剂手册》等。
此外,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名药酒,进行归并。因为后世医书中有不少内容是整理收录前人的,如明代的《普济方》中就有不少药酒方剂是辑自宋代《圣济总录》、《太平圣惠方》的,在组成上完全相同,对此我们作了归并。对少数处方,其制法、服用方法及功能主治的内容基本相同,或在处方组成几十味药中仅差少数几味药作用不明显者,这可能是古人抄写整理中的脱漏、衍讹,我们则删去短少药味的处方,以避免内容庞杂重复,同时对内容相同的单味药酒进行归并,尽可能使《中国药酒》的内容“丰富实用,简而不漏”。
中国药酒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过程,药酒的功能主治,既包括了中国古代二千年前的一些病名和病症,也包括了现代医学中的一些病名和病症,此分属二个理论体系,目前还很难统一。《中国药酒》是中医的一部分,因此首先要保持它传统性,但也不忽视它发展的一面。为此,我们采用目前两种理论体系均能接受的大科分类法,列保健、内、外、妇、儿、骨伤、皮肤、五官、口齿等科。
对有些目前还不太确凿的古代病名、病症,以及功能罗列一大堆,对主治不明确的药酒,则不与勉强分类,归并“其它”,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四、药酒的制作工艺和质量鉴定
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墓出土的《养生方》中,发现一个比较完整的药酒方,其记载了浸取药汁,置麴和米饭,使之发酵,再加药和药汁,沃以美酒,放置一定时间的酿制过程,服饮方法及主治功效。这是最早有关药酒制作工艺的介绍。古代也曾出现过少数药酒专著,如《食图四时药酒要方》(《七录》、一卷),《杂药酒方》(《隋志》、十五卷)等,可惜均已失传。
从目前流传的文献看,我国第一部药物著作——《神农本草经》中,只记载药物宜酒渍及不可入酒者,未提及药酒制作。直到公元500年左右,梁·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才有“凡渍药酒,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侍至酒尽也。滓可曝燥,微捣更渍饮之”的记载。唐代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酒醴第四》也有专门论述,“凡合药酒皆薄切药,以绢袋盛药,内酒中,密封头。春夏四、五日,秋冬七、八日,皆以味足为度,去滓服,酒尽后,其滓捣,酒服方寸匕,日三;大法:冬宜服酒,至立春宜停”。
以后,各家著作对药酒的制作也有类似论述,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三类:
1.药物加工,切细成料后直接用酒浸渍而成。
2.药物用水煮汁加曲酿制而成。
3.药物用水煮汁酿酒,再浸渍其它药料而成。
如《千金翼方》中的杜仲酒、麻子酒就是分别用第1、2种方法制作而成的。《千金要方》中的术膏酒就是用的第3种方法。大致涉及酒的选择,药料的取材及加工,制备的方法,过滤澄清等几个方面。
(一)酒的选释 早在唐代,我国第一部药典《新修本草》就有明确规定:“凡作酒醴须曲”,“诸酒醇醨不同,唯米酒入药”。由此可知,当时的药用酒是采用以曲酿造的米酒。宋至明代,仍是以曲酿造的米酒为药用酒。至清代渐渐普及用白酒(烧酒)作药用酒。现在1970年、1985年版的(中国药典)则明文规定,酒剂系指药材用白酒浸提制成的澄清液体制剂。并明确指出,生产酒剂所用的白酒,应符合卫生部关于白酒的质量标准的规定。1982年由国家标准管理局发布的白酒标准中(由卫生部提出),既包括用谷类原料制成的白酒,也包括用薯干为原料制得的白酒。两种白酒在检测“标准”上允许有一定的差异。以60度白酒为例(高于或低于60度者,按60度折算),在甲醇限量上,以谷类制得的白酒应≤0.04g/100ml,而薯类制得白酒,则允许≤0.12g/100ml。在氰化物方面,谷类白酒应≤2mg/l,薯干白酒允许≤5mg/L。在杂醇油项上,谷类白酒应≤0.20g/100ml;包括薯类在内的其他白酒则是≤0.15g/100ml。其余在铅、锰的限量上,两种白酒的标准是相同的,均为≤lmg/L。因此,两种不同原料制得的白酒,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用于药酒生产,除了严格遵守规定标准外,还须注意传统的质量标准,如高粱等谷类酿制的酒类,具有无色透明,不混浊,无沉淀物,气香,口味纯正等特点,使制成的药酒香气浓郁悠久(注1),最近,国内有人提出白酒和药酒应增加亚硝胺类成分检测一项,以加强质量控制,特别是生产出口产品单位更应注意。
此外,还应当正确把握好原料酒的浓度和用量,一般来说,滋
补类药酒所用的原料酒浓度低一些,祛风湿类药酒因祛风活血的需要,所用原料酒可以高一些。根据各种药酒的性能,把握好酒的浓度,十分重要。如酒的浓度过低,一些苦味质及杂质等易溶出,影响到药酒的气味。而且药料吸水多时,体积膨胀,难于去滓,损失较大;如酒的浓度过高,则药料中的少量水分被水吸收,质变坚实,有效成分反难溶出,刺激性亦强,故宜掌握适度。
至于因师徒承授不同,各个地区又有自己的风俗习惯,所制药酒都有各自的特色和风味,在此不作一一细述。
(二)药材的选用和加工 药酒所用的药材要求品种纯正地道,并要注意同一药名不同品种的功能差异。如牛膝有怀牛膝、川牛膝之分。怀牛膝产于河南,含多量钾盐及皂甙等,临床以补肝肾、强筋骨见长;川牛膝产于四川,不含皂甙,临床有活血祛瘀功能。药酒制作时须按药酒的主治功能,进行适当药材选择,这类问题较为常见,当密切注意。
药材的加工炮制也要十分讲究,早在《千金要方》中,就提出:凡合药酒皆薄切药。薄切就是加工的一项要求。有的则应轧成粗末,有些矿物及介类等药需轧成细粉,应煮的药材需切成短咀或薄片。适当地粉碎药材,可扩大药材与酒液的接触面,有利增加扩散、溶解。但不宜过细,过细使大量细胞破坏,使细胞内的不溶物,质、粘液质进入酒液中,不但不利于扩散、溶解,还会使药酒混浊。此外,对有些药物,还应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炮制。既可减少某些药物的毒副作用,保证药用安全,又可增强或改变其药用效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