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酒

时间:2006-8-26 12:54:1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欲不振,大便溏薄,脉弱或虚大等。血虚主要表现为头眩目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唇舌爪甲色淡无华,脉细数或细涩等。阴虚主要表现为口渴、咽燥、虚烦不眠、便秘,甚则骨蒸潮热、盗汗、舌红少苔、脉细数等。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冷汗虚喘、腰膝酸软、泄泻水肿、舌胖而淡、脉沉而迟等。

  当然,进一步还可按脏腑辨证的原理,分成脾气虚、心阳虚、肾阳不足等。此外,辨证时还需注意分清真实假虚。所以,虚证同样也应当根据医生诊断,确诊性质,随后选方服用合适的药酒。

  补益药酒的配方制备要遵循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体虚服用者也必须根据这一原则,针对自己的体质状况,选择服用。

  (三)因人而异,注意禁忌  前面已讲了根据自己的体症进行辨证服用,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其实中医辨证论治所讲的范畴更广,它还包括人的性别、年龄、生活习惯等个体差异和时令节气等。因此,服用药酒时还须因人而异,注意每个人的酒量大小。

  若平时惯于饮酒者,服用药酒量可以比一般人略增一些,但也要掌握分寸,不能过分。不习惯饮酒的人,在服用药酒时,可以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到需要服用的量,也可以冷开水稀释后服用。

  性别方面:妇女有经带胎产等生理特点,所以在妊娠期、哺乳期就不宜使用药酒。在行经期,如果月经正常,也不宜服用活血功效较强的药酒。  

  年龄方面:年老体虚者,因新陈代谢较缓慢,在服用药酒时可适当减量。相反,青壮年由于陈陈代谢相对旺盛,用量相对多一些。对儿童,古代有用药酒治疗佝偻病等。但儿童生长发育尚未成熟,脏器功能尚未齐全,所以一般不宜服用,如病情确有需要,也应注意适量。

  此外,有肝脏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精过敏者,都应当禁用或慎用药酒。

  饮酒时忌服某些药物  由于有些药物会增强酒精的毒性,或者产生副作用,或者影响药效,所以还应当注意饮酒后12小时内不宜服某些药物,或者服了药物12小时内不宜再饮酒。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能增强酒精毒性的药物,有降压药肼苯哒嗪,利尿药利尿酸,抗抑郁药闷可乐等;第二,饮酒会影响药效,有抗惊厥药苯妥英钠,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和胰岛素等;第三,饮酒能增大药物产生副作用,有降压药胍乙啶,利尿药双氢克尿塞、氯噻酮以及灭滴灵、阿斯匹林、巴比妥、利眠宁、安定、冬眠灵、非那根、奋乃静、苯海拉明等;第四,能造成乙醛中毒的药物,有痢特灵、硝酸甘油、灭滴灵等。

  酒后忌洗澡  据病理学家观察和检测,人在饮酒后,体内储备的葡萄糖在洗澡时会因体力活动和血液循环加快而大量地消耗掉,造成血糖含量大幅度下降,从而导致体温也较快地降低。同时,酒精抑制了肝脏的正常生理活动能力,妨碍了体内葡萄糖储存的恢复,于是,造成机体休克,严重危及生命。因此酒后忌洗澡。

  此外,由于药酒的配方组成不同,功能性味有异,所以往往附有服用的注意事项,如外用还是内服、忌口、禁房事等,服用时应当遵守,不能疏忽。

  只有根据上述的要求,合理地使用药酒,才能避免药酒的副作用,发挥其优点和特长,达到应有疗效。


  三、药酒的命名和分类

  最古的药酒方与其它中药方剂一样是没有名称的,在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中,所记载的药酒方,就没有具体的方名。这种情况在唐代方书中仍保留不少,如《千金要方·脾脏下》“治下痢绞痛肠滑不可差方”。《外台秘要》卷十五的“疗风痹瘾疹方”等。

  最早的药酒命名,现见于先秦及汉代,如《内经》中的“鸡矢醴”及《金匮要略》中的“红兰花酒”等,多以单味药或一方中主药的药名作为药酒名称,这方法成为后世药酒命名的重要方法。汉代以后,药酒命名的方法逐渐增多,传统命名方法,归纳有以下几种:①单味药配制的药酒,以药名作为酒名,如羌活酒。②二味药制成的药酒,大都二药联名,如五倍子白矾酒。③多味药制成药酒用一个或二个主药,作为命名,如羌独活酒,或用概要易记的方法命名,如五蛇酒、五精酒,五枝酒、二藤酒等。④以人名为药酒名称,如仓公酒、史国公酒、北地太守酒等,以示纪念。为了区别,有时也用人名与药名或功效联名的,如崔氏地黄酒、周公百岁酒等等。⑤以功能主治命名,如安胎当归酒、愈风酒、红颜酒、腰痛酒等。这一命名方法,在传统命名方法中,也占相当比重。⑥以中药方剂和名称,直接作为药酒名称,如八珍酒、十全大补酒等。

  此外,还有一些从其它各种角度来命名的药酒,如白药酒、玉液酒、紫酒、戊戌酒、仙酒、青囊酒等,数量不多,不一一列举。

  由于命名的方法多以主药或功效为主,再加药酒的历代专著均已亡佚,有些专题论述亦无分类,大都药酒方剂是穿插在其它方书中,所以在命名和分类上都存在一些问题。如就本书原来收集到,以虎骨酒命名者,就有33方,其中单味8方、复方25方。复方中药味数最多者达40余味,最少者仅2味,它们的组成相差很大,功效显然也有所区别。但是,都用同一个名称——虎骨酒,因此不易区别,给应用和分类带来困难。为此,我们对药酒的命名作了必要的改动。改动的原则如下:  

  (1)为尽量保持原貌,对有些名称不十分确切,或彼此十分相似的药酒,只要不与其它药酒名称重复,则不作更改。如虎胫骨浸酒、虎胫骨酒、虎骨浸酒、浸虎骨酒,这些都是复方药酒,名称上不同于虎骨酒,彼此药物组成及名称上也稍有区别,所以就不作改动。

  (2)根据药酒功能主治的特点进行更改,如有一种复方组成的虎骨酒,它除了有一般虎骨酒理腰膝风痹等功能外,还有调顺气血,益心气、清头目、定神魂、久服无健忘等健身养心作用,故将原名虎骨酒改为虎骨健身养心酒,以作区别。以此类推,如“虎骨愈瘫酒”的功能主治,则巳明确地指出可治中风瘫痪。  

  (3)根据组方特点归纳命名。即除了主药虎骨外,另再选一药搭配命名。搭配方法:仅二味药者,就将另一味药的名称配上,像虎骨白芍酒。如药味较多,则选择仅次于虎骨的主药,或其它虎骨酒方剂中没有用到的药味,如虎骨龟板酒、虎骨羊角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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