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外伤

时间:2006-8-30 1:06:04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导读:

  肝脏为腹内最大的实质性脏器,质地较脆。无论战时的穿透伤或平时的钝挫伤,其发生率均占腹部内脏伤的第二、三位,穿透伤次于小肠伤,钝挫伤次于脾脏与小肠伤。肝脏内血运丰富,并含有肝内胆管,因此伤后大量失血致出血性休克,大量胆汁溢入腹腔,引起胆汁性腹膜炎,死亡率约15--20%。

  [分类]  

  (一)Ⅰ级:肝包膜撕裂伤。

  (二)II级:小于5cm的表浅撕裂伤或枪弹贯通伤,无出血。

  (三)III级:肝脏小撕裂伤或星形裂伤(图20—2(1))。

  (四)IV级:肝脏一叶或二叶实质裂伤,并有大出血(图20—1(2))。

  (五)V级:肝脏广泛性实质毁损,有肝静脉或肝动脉损伤。

  III级以上的损伤都属于重度肝外伤,重度肝外伤约占所有肝外伤的30%。

  [诊断要点]

  (一)腹痛:先在右上腹持续性剧痛,并向右肩背部放射,后全腹痛。

  (二)腹膜刺激征:因肝脏伤同时有肝内胆管破裂,胆汁刺激腹膜,有明显腹部压痛、肌紧张和反跳痛。

  (三)腹腔穿刺或灌洗可抽出不凝固血液。

  [治疗]

  (一)止血:大出血可先用指压法或橡皮管止血带作肝门(肝十二指肠韧带)阻断,以间歇阻断入肝血流,每次不超过15分钟。迅速结扎肝脏创伤处肝动脉、门静脉分支和胆管。

  (二)对无生机的肝组织应先清创,不留坏死组织与死腔,以免术后感染发生胆道出血或肝脓肿,然后缝合。

  (三)用圆针穿肠线或7号丝线,将创面作间断缝合,缝合完毕后分别打
结,不宜结扎过紧。

  (四)广泛的肝实质损伤,可作肝叶切除性清创或不规则肝叶切除术。

  (五)肝静脉伤或肝后下腔静脉伤,肝门阻断不能止住出血者,可作下腔静脉内导管法止血,并切除粉碎部分肝裂伤,缝合肝静脉和下腔静
脉。

 

昵称:  (欢迎留言,注意文明用词!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

广告赞助更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中医学院 | 医学考试 | 健康养生内科 | 外科 | 妇科 | 儿科 | 性病 | 皮肤 | 五官 | 肝病 | 两性 | 健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