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在哪些情况下不宜做乳房根治术

时间:2006-8-30 1:10:54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1978年全国乳腺癌临床与基础理论座谈会对Ⅲ期病例中不适于做根治性手术切除者,提出了详细的参考条件,它包括:
  有绝对禁忌证7条:

  (1)炎症样乳腺癌。

  (2)皮下水肿。范围超过乳房面积的1/3。

  (3)乳房皮肤出现卫星结节。

  (4)癌瘤侵犯胸壁。

  (5)患侧上肢水肿。

  (6)锁骨上淋巴结病理证实为转移。

  (7)急性乳腺癌。

  相对禁忌证5条:

  (1)癌瘤破溃。

  (2)乳房皮肤橘皮水肿占全乳 1/3以内。

  (3)癌瘤固着于胸大肌。

  (4)肿大腋淋巴结最长径超过2.5厘米。

  (5)腋淋巴结互相粘连或与皮肤、深部组织粘连。

  兼有上述5条中任何2条或2条以上看,亦作为根治性手术的禁忌证。

 

昵称:  (欢迎留言,注意文明用词!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本网站保持中立

广告赞助更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中医学院 | 医学考试 | 健康养生针灸 | 中医美容 | 妇科 | 儿科 | 性病 | 皮肤 | 五官 | 肝病 | 两性 | 健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