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力肽 Dipeptiven
制造商:德国费森尤斯股份公司
关键词:dipeptiven;肠外营养;肾功能不全
药物分类: Y19.2.肠道外营养药
简介:
力肽®DIPEPTIVEN®
活性物质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组成
每100毫升:
活性药物成分: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20克
(约等于L-丙氨酸8.20克,L-谷氨酰胺13.46克)
其他成分:
注射用水。
理论克分子渗透压:921 mosm/l
滴定酸度:90-105mmol NaOH/l
pH值;5.4-6.0
剂型和规格
输液用浓缩液:50毫升/瓶 100毫升/瓶。
应用指征
力肽用于肠外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应用范围
力肽是肠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氨基酸溶液的补充,使用时加入到其它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中,用于那些需要补充谷氨酰胺的病人,包括那些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病人。
禁忌证
力肽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毫升/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控肝功能。
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使用力肽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力肽。
注意事项
应监测碱性磷酸酶,SGPT,SGOT和酸碱平衡。
将力肽加入载体溶液中时,应保证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和它们具有相容性。
不要将其它的药物加入混合后的溶液中。
配伍禁忌
与其它药物尚无配伍禁忌。
用法、用量和使用时间
力肽须加入到其它与之可配伍的载体溶液中后一起输注。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道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克/公斤体重,通过力肽供给的丙氨酸和谷酰氨量应计算在内,通过力肽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力肽的用量:
每日剂量:1.5-2.0毫升力肽/公斤体重/天(相当于0.3-0.4克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公斤体重/每天)。如70公斤体重病人每天需100-140毫升力肽。
每日最大剂量,2.0毫升力肽/公斤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克/公斤体重/天时采用1.2克氨基酸+0.3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公斤体重/天。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克/公斤体重/天时采用1.6克氨基酸+0.4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公斤体重/天。
输入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克氨基酸/公斤体重/小时
力肽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入:在输入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一体积的力肽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毫升力肽+至少500毫升氨基酸溶液)
混合液中力肽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三周。
使用过量或使用不当
与其它输液一样,当力肽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流战、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不良反应
正确使用时,没有发现不良反应。
贮藏
如果溶液已过有效期就不能能使用。
力肽中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只可使用溶液澄清,玻瓶无破损的产品。
25℃以下贮藏。
包装规格
50毫升:10瓶/箱 100毫升:10瓶/箱
有效期:三年.
进口许可证号
X19990167 X1999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