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处方药被揪住 258家药店因此被举报

时间:2017-3-3 11:28:4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新闻简介:

       同一个人,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为由,举报了258家药店的各3种处方药!被举报的3种处方药分别是:尼莫地平片、甲紫溶液、氢氯噻嗪。
 
        据京江晚报的消息,镇江市食药监局和各基层市场监管局耗时一个多月,最终认定8家药店的氢氯噻嗪这一种药品没有凭处方销售,最终这8家药店被给予行政处罚;10家药店没有按规定登记销售尼莫地平片和甲紫溶液,被食药监部门责令整改。
 
        根据国家和省食药监局的有关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尼莫地平片和甲紫溶液,暂实行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处方药。氢氯噻嗪属于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
 
        处方药销售监管再度引发关注。
 
        在上周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中,就提出“严格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
 
        此前,甘肃、海南等多个省份就曾发文加强处方药销售的监管。
 
甘肃省:
 
        2015年9月15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规范经营处方药的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海南省:
 
        2016年7月1日,海南省食药监出台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发现三次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一律按情节严重论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整治期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204家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给予了20多万元的处罚。
 
广东省:
 
        2016年10月1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通知》。在通知的文末附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据统计,名单中除了注射剂外,共列有752个产品,其中包含抗菌药226种、喹诺酮类73种。通知最后强调,对零售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的,要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新闻一出,职业举报人一词再度进入药店圈视野。相比爆发式出现的食品职业举报人,药品的职业举报人则要少得多。
 
        职业举报人主要是透过向当地食药监局、工商局、发改委等部门投诉,包括通过书面、电话及网页留言等形式,由于相关部门有处理时限的要求,满足了职业举报人快速寻求赔偿等要求。
 
        因此,不少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以此寻求经济利益,甚至“要挟”企业。
 
        而在药店中,以往被举报的品类主要有两大类:药食同源的中药材,保健功能的食品,如保健酒等。此外,还涉及过期失效药品和价格虚高。
 
        对于药品来说,职业举报人的出现有双重性,从正面意义看,是对药店经营、药品监管的一个监督,推动法治的进步;另一方面,虽然叫他们是职业举报人,但他们并不是单纯的普通消费者,而主要考虑的是经济利益。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企业更应自身规范做起,以最佳状态应对这些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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