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试点“网约护士” 饱受争议的“滴滴打针”你敢打吗?

时间:2019-2-22 17:30:17   文章来源:贝壳社    作者:吕佩  

新闻简介: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试点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其他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到12月。从护理服务提供的范围来看,这项试点工作主要针对我国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

 

“网约护士”将如何影响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

有不少护士经常抱怨,护士岗位既辛苦收入也不高。“网约护士”对于护士来说,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是却也有很多护士表示不愿意尝试,有护士表示,平时自己工作忙,还经常上夜班,难得可以休息一下,不愿意接私活。也有护士表示,有时候晚上有用户下单,由于是上门服务,相对较为私密,存在安全问题,有时候甚至叫上朋友陪同前往,或者干脆放弃接单。

护士群体女性居多,上门服务确实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这种情况,“网约护士”平台可以建立连锁医疗护理站作为护士服务的场所,目前已经有平台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实践;或者平台与各地区门诊卫生院进行合作,将各地区的医疗机构作为护士服务的场所。一般的小型医疗机构不仅可以为患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医环境,还能提供相应的医疗设备。因此,对于各地区医疗机构入驻平台提供护士外派服务的方式不失为一种既安全又便捷的模式。而目前“网约护士”中提供服务的人群,一种是护士以个人的名义接单,另一种则是以护士所在医疗机构的身份提供上门服务。对于前者而言,对于患者和护士来说双向风险较大,后者则安全系数更高。

对于一些地区的卫生院、小门诊、社区医院等这类遍布在大街小巷的医疗机构,在“网约护士”平台提供护士上门服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机构就近派遣上门服务,如有出现特殊情况,可及时与门诊取得联系进行应急处理。这种模式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也是一种创新,医疗机构借此可以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这也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哈尔滨市双城区永和街道建城卫生室全科主治医师李同强告诉贝壳社,“网约护士”弥补了家庭医生覆盖不足的问题,解决了一定的家庭病床需求,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同时,家庭诊疗照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用药的安全问题,护士本身不具备医师治疗的资质和处方权,如何与医师团队协调配合,实践落地规范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解决人民群众需求的角度看,大有裨益。

对于“网约护士”行为的风险防控问题,《通知》对于服务对象、服务主体、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试点城市相关部门等都给出了建议。服务对象方面,可以要求上传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护士方面,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互联网平台方面,可以购买/共享公安系统个人身份信息或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进行比对核验;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方面,应当按照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对于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相关部门应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且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一名主治医师则表示,“目前,我们本地没有这类服务。但希望“网约护士”模式的发展可以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在自由市场条件下最容易形成自然制衡高效的系统,对待新生事物不要用现有的管制思路来处理。”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机制,《通知》提倡市场化。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此外,对于服务行为责任归属问题,《通知》提出“签三方协议”。具体而言,试点医疗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护患安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试点医疗机构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

家庭诊治将成为行业发展大趋势

事实上,在国外,家庭医生提供服务的模式发展已经相对成熟,这种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逐渐成为了行业发展趋势。

加拿大拥有相对完善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之一,其医疗政策由联邦政府制定,通过公共的医疗保险计划,使所有居民都能在医保所涵盖的范围内享受免费医疗服务。但是在加拿大看病,实行的是家庭医生制度,无论谁生了病,都要先预约家庭医生,在家庭医生那里进行初诊。加拿大的家庭医生其实就是自己开设诊所的全科医生,他们都是经过专业资格认证的医学博士。

在美国,医生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科医生,专门医治某种器官或疾病;另一类是全科医生,受过专门的训练来照料用户的全部健康问题,而家庭医生属于全科医生。美国家庭医生都是个体户,独立开诊所。在美国看病,规定必须先去看自己的家庭医生。不管什么病,都先得去家庭医生那进行诊治。家庭医生认为有必要的话,会将你转到医院去看专科。即使患者很清楚自己该看什么专科医生,也必须通过家庭医生转送。否则,医保公司会拒绝付费。家庭医生负责治疗任何疾病问题,美国的家庭医生必须取得医学博士学位,经过3年的家庭医学的住院医师实习期,通过多种严酷的考试,才能行医。

加拿大和美国的家庭医生模式非常类似,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国外的医疗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毕竟实现每人一个家庭医生需要庞大的医生数量,很多时候医生可能看不过来。

目前,我国的医疗模式还是以患者去医院进行诊治为主。近年来,家庭医生的概念逐渐兴起,由于我国的医护人员相对缺乏,人口基数较大。只有少数人会采用家庭医生进行诊治。而“网约护士”的模式其实就是一种家庭医生的雏形,护士只能对患者进行基础的疾病护理,如果有需要可转向医院进行治疗。此外,由于当代科技发达,医生在互联网上进行远程诊治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这种模式打破了空间的障碍,对医生资源进行了充分利用。但是对于一些看诊专业度要求较高的疾病,仍然需要医生亲自诊治。 在未来,通过多种模式与科技的共同驱动下,相信医疗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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