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不按规定供货禁入广东市场两年

时间:2017-5-16 9:13:44   文章来源:广东卫生计生    作者:张慧丹  

新闻简介:

日前,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我省最新一次药品交易中,被部分医疗机构投诉不按合同供货或不及时足量供货的品规及相应生产配送企业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整改时间,在此期间完成整改的不予以处理。逾期仍未整改的相关品规将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对一次违规取消该品规两年内在本省的入市交易资格,二次违规将生产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取消该企业全部品规两年内在我省的入市交易资格。目的是监督药品交易各方依规履约,保障药品供应。

据对全省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分析,此次公示共涉及合同1004个、品规512个,进行投诉的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158家。公示的512个品规均有配送,除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磷酸川芎嗪片等2个品种全省配送率低于10%外,大部分品规全省配送率高于70%,未发生全省断供情况。

为保障药品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2014年我省建立完善了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制度及市场清退机制。其中不履约配送或不及时足量配送是重点监管内容。自相关机制建立以来,我省共开展5批次的例行监管,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前4批被公示品种中94.55%的品规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未整改的品种已被纳入非诚信交易名单,并被取消两年内在我省的交易资格。

我省为保障药品供应,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按照国家采取药品分类采购要求,对低价药、妇儿专科药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实行直接挂网议价交易;对采购困难目录药品、中药保密品种实行不设入市价直接挂网议价交易;对国家定点品种、谈判药品按国家规定价格直接采购。二是建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的备案采购制度。三是采取多种采购和配送方式,提高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采购谈判议价能力,提高药品配送率。四是优化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医保药品目录同时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是建立医疗机构短缺药监测预警机制等。

部分药品区域性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履约供货或不及时足量供货也是原因之一。下一步,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加强与生产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如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生产配送企业,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药品交易工作的严肃性,保障我省药品供应。

部分药品区域性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履约供货或不及时足量供货也是原因之一。下一步,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加强与生产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如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生产配送企业,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药品交易工作的严肃性,保障我省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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