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纠纷砍伤医务人员10岁儿子 终审判死缓
新闻简介:因为转院没有提前申报,致使住院治疗费少报销了300元,湖南省益阳市的农民贺正平认为,因为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卫生院没给他开转诊证明,应该承担这笔损失。找对方多次索要被拒,贺正平起意报复。在医院财务人员孔某10岁的儿子小孔上学途中,贺正平持刀捅扎了小孔13刀,致孩子受伤严重。
因为转院没有提前申报,致使住院治疗费少报销了300元,湖南省益阳市的农民贺正平认为,因为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卫生院没给他开转诊证明,应该承担这笔损失。找对方多次索要被拒,贺正平起意报复。在医院财务人员孔某10岁的儿子小孔上学途中,贺正平持刀捅扎了小孔13刀,致孩子受伤严重。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今天获悉,2017年2月16日,湖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湖南省高院审理认为,贺正平因医疗费用报销之事无理纠缠,后决意杀害卫生院工作人员,持刀蹲守未果后,竟对与纠纷无关的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幼子行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贺正平犯罪未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贺正平被抓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受伤的小孔和贺正平相继上了中巴车车上监控截图
案情
因报销问题产生纠纷
患者砍伤医务人员10岁儿子
2016年6月13日上午6时许,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卫生院一名医务人员的孩子被患者捅伤。此后,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犯罪嫌疑人贺正平因转院治疗及合作医疗报销等问题与卫生院医生产生矛盾,在与院方交涉时有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被医院工作人员孔某制止后,贺正平怀恨在心,后将孔某儿子连捅数刀。
6月l3日,贺正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
一审
故意杀人判死缓
被告人上诉称量刑过重
判决书显示,现年55岁的贺正平是湖南省益阳市岳家桥镇红旗村人,高中文化,理发工。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贺正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7年1月24日,益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孔经济损失8.7万。
宣判后,贺正平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他说岳家桥镇卫生院有过错,他没有杀人的故意,一审量刑过重。贺正平申请对被害人小孔的伤情重新进行鉴定,同时要求对他自己的精神状况也进行鉴定。贺正平的辩护人也表示一审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