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局长定调耗材领域三大改革 影响所有医械人
新闻简介:国家医保局局长发表署名文章,要在药品和耗材领域推进五大重点改革工作,其中耗材领域占三项。
药品耗材领域五大重点改革
7月26日,学习时报刊登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的署名文章《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文章中,胡静林指出要推进与药品、耗材相关的五大重点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着力推进相关改革落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
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在认真总结“4+7”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全面推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切实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积极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促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推动优化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
加快推进主要信息业务编码制定工作,形成全国“通用语言”,尽快建成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系统。
高值耗材治理,年度重头戏
自今年5月29日,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方案》后,关于高值耗材的治理定下基调,要形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
安徽是第一个先行试点的省份,从降价的层面入手,将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率先实行带量采购,确保医疗机构的采购量,以促进两类产品的降价。
6月26日至28日,胡静林赴安徽和江苏调研时指出,安徽省率先在全国开展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试点,坚持了带量采购的原则,实现了招采合一,体现了锐意改革的勇气和担当。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治理高值耗材的改革要求,把试点工作开展好,为全国开展高值耗材治理积累经验,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此后,江苏省和山东省相继开展高值耗材的治理。
7月19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所有公立医院要在全省统一的平台采购,公开交易”。同时,瞄准采购金额高、用量大的耗材实施地市的组团联盟采购,以降低采购价格。四天后,江苏省即印发通知称,省内所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发挥规模优势,谈判降价。在对血管介入类高值耗材的采购上,承诺完成中标企业上年度70%的采购量,医保预付30%货款,总回款日期不超过30天。
而江苏省南通市又是省内第一家正式实施带量采购的地市。其于前几天发通知,对髓内钉、止血材料等两种耗材开展价格谈判,77家企业先报基础价,不报价者视为放弃,并暂停企业该产品在省平台一年的采购。最终73家企业入围谈判,并于本周六日进行现场价格谈判。
跟进来的还有山东省。7月25日,山东省的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等地市联合印发《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公立医 疗机构药械联合采购议价方案(试行)》,对五个地市的所有公立医院开展药械采购联合议价,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促进药品和耗材采购价格合理形成。而在此之前的7月19日,山东省的临沂-菏泽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发文,公告其第一次联合采购药品(耗材)的有关事项,开展带量采购,联合议价、以量换价。不仅确定采购量,且医保预付30%货款。
高值耗材治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已有三省拿出具体方案开展工作,速度之快始料未及。可以预见,有了安徽的先行经验,接下来各省开展的会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