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半以上“医药代表”已转行
新闻简介:近日,据医药代表微信公众号报道,有三甲医院在院内大屏幕非常显眼的打着几个大字——“严禁医药代表在医院内流串”。
(图片来源:医药代表)
见了这么对年“医药代表禁止入内”,上述说法笔者还是头一回见。笔者在想,这个说法与“医药代表,滚出医院”,是不是有同工异曲之妙。
▍医药代表,要“滚”出医院了
对于医药代表,相信很多人有话想说。
这个1989年才从海外引进中国的职业,这些年可谓经历了大起大落。当时的第一批医药代表,基本可以用地位高、受尊重、收入高、医学背景良好来形容。
而到了90年代末期,由于外资企业增多,本土企业也迎来爆发式增长,大量同产品仿制药上市,竞争空前激烈,导致专业的医药代表开始变味了。
自2000年左右开始,我国开始推行药品招标制度。70%~80%的药品销售都是走医院渠道,医药代表为了有更好的业绩,不得不向医院和医生做学术推广以外的公关。
也是从那时起,在很多医院会在各种显眼的地方张贴“禁止医药代表入内”、“谢绝医药代表”等牌子。但是,这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牌子基本上形同虚设。
直到2016年底,在央视播出了一则历时8 个月的调查,暗访 6 家医院,曝光了医药代表与医生的诊内交易后,舆论瞬间将矛头指向医药代表,各地卫计委和医院也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了一场针对医药代表的“封杀”大行动。
在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2017年5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对医药代表的“三禁止”:
“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医药代表私下与医生接触,禁止医疗机构任何人向医药代表、药品生产经营等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2017年12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医药代表未经备案不得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
在2018年5月28日,央视新闻频道以《治理医药购销“回扣”6人被处理》为题,再次曝光医生收取医药代表回扣这一业内“潜规则”。
我们能感受到,规范医药代表的职业环境,已经从以前医院的“禁止医药代表进入”、“谢绝医药代表”,上升到国家层面。
目前,全国多地医院也已经开始进行药代备案的尝试。
除了药代备案制之外,有些医院对待来访的医药代表,规定甚至更严格。有安装摄像头监控的,有规定拜访时间、拜访地点、拜访人数、接触人员的,甚至有暗访发现违反要求,将直接现场执法的……
这一次,那些不靠学术推广,而是靠促销回扣生存医药代表,真的要“滚”出医院了。
▍60%老药代,已转行
随着原材料和人工等生产成本在上升,销售成本也在上升,对医药代表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
尤其是4+7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大降,对于整个医药行业来说,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
此前,一位在医药行业干了十年的老药代对赛柏蓝表示,在他那一批医药代表中,至少有60~70%已经转行了。
而对于4+7的降价,据央视此前报道,国家医保局药价和招采司副司长丁一磊表示:“过去药品在终端进入医院使用的这个环节,还存在一定的灰色的空间,由于这次带量采购是保供,企业不需要灰色空间也能保证销量,这是降价空间的来源。”
赛柏蓝在此前的文章《医药代表被撤销,正式开始了》(点击阅读)也写到这个问题,当时4+7带量采购还未正式开启,但已有药企在撤销医药代表队伍了。
据第一财经报道,优时比中国区总经理吴昕表示,“过去的十二个月里,公司整个业务模式做了比较大的调整,我们已经没有医药代表这个职位了。”
优时比不再设置医药代表职位后,原来的医药代表随之转变为医药信息伙伴,不再以销售业绩作为核心考核目标,而考核的是他们如何与医生进行合作,最后给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方案。
此前,据人民日报报道,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胸外科主任王继勇认为,医药代表的责任是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希望制定一系列政策,让其职责尽快回归。
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的药企撤销医药代表队伍。但是,这并不表示大批医药代表将消失。很多临床医生认为,新药新技术是非常需要医药代表来推广的,只是现有角色亟待转型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