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内容

时间:2017-4-18 8:43:2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新闻简介:不久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并于近日发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对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以及基层与上级医院协作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

不久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并于近日发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对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以及基层与上级医院协作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
 
工作目标 :家庭医生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覆盖率达60%
 
《方案》明确提出,2017年,以省(区、市)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内容:

 
1.将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医生个人,加强以医护组合为基础的团队建设,完善签约团队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2.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提升基层住院诊疗服务能力,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方便居民群众就医。
 
3.根据分级诊疗的需要,基层住院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4.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等区域中心,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
 
5.大力推广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中医药技术方法,在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管理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
 
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基础上,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提升年活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设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打好基础。2017年,以省(区、市)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实施主体
 
在各级地方政府、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落实到医生个人,加强以医护组合为基础的团队建设,完善签约团队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在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基础上,鼓励拓展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远程健康监测等,通过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以疾病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为切入点,提高签约服务利用率,逐步扩大签约服务范围。按照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做好签约服务。推广签约人群预约诊疗,实施预约优先制度,提高诊疗效率。建立基层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全科医生与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联系沟通平台,协作医院专家号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开放,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畅通转诊服务路径,优先安排转诊患者就诊和住院。完善出院患者信息交流机制,为下转患者提供连续性服务。
 
(二)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明确本地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主要病种,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全科医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科室以全科医学科为主,乡镇卫生院应当设全科医学科。结合本地区服务需求,可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卫生等专业科室,鼓励开设慢性病联合门诊,提高基层慢病诊疗能力。加强外科常见病的门诊医疗服务能力,能熟练掌握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开展特色科室建设,促进形成与上级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格局,合理分流医院病人。
 
(三)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呼吸囊)、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和药品,改善基层急救硬件条件。完善基层医务人员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制度,以区域为单位,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技能的指导与培训,按计划开展人员轮训。加强对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基本急救技能的标准化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急救技能水平,提高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休克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加强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提升基层住院诊疗服务能力,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方便居民群众就医。根据分级诊疗的需要,基层住院服务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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