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实测三大募捐平台:用假资料也能发起筹款提现
新闻简介:如果没有通过网络募捐筹来3.5万余元善款,王凤雅一家可能会与多数眼癌患者家庭一样陷入困境。然而,这次求助最终将整个家庭卷入了疑似诈骗的舆论漩涡。 在此事件背后,公众对网络募捐平台的监管责任提出质疑。近年来,不规范的网络募捐甚至诈捐时有发生,募捐信息作假、善款未专款专用成为主要问题。
提现:三家平台均提现成功,无需提供善款去向凭据
在调查过程中,南都记者以自己的身份及银行卡作为收款方,通过了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在收款人信息方面的审核。
为测试项目完成后能否成功提现,南都记者将项目链接转发给几位同事,同事分别在三家平台上进行了小额捐助。
三家平台都默认项目筹款时间为30天,如果筹款过程中急需用钱,可选择提前结束项目,进入提现环节。
申请提现时,三家平台均要求填写资金用途,审核通过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打款。南都记者分别于4月10日、4月11日、5月28日申请提现,并均在当日及次日提现成功。
水滴筹平台提现成功。
爱心筹平台提现成功。
轻松筹平台提现成功。
提现成功后至5月30日,南都记者并未提供善款流向的明细凭据,三家平台的工作人员也并未致电联系。
提现成功后,能否原路退还善款?以轻松筹平台为例,南都记者5月30日联系其客服要求原路退还同事的“善款”,客服人员表示“已经打款成功,平台不支持”。
南都记者查看了多个筹款求助后发现,虽然网友可以实名证实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对求助信息进行举报,但上述平台均未要求发起人必须公开善款流向的反馈信息。
有媒体曾报道,某求助项目成功募集到了90多万元善款,平台也没有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任何信息反馈。
平台:有专人负责审核筹款项目真实性
网络募捐平台让做慈善的门槛变低,但真实性如何确认?
5月30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三个平台的客服人员处得知,平台内部均设有审核部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核查项目真实性。
“初审是审核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证明,复审是审核收款人信息。”轻松筹平台客服人员告诉南都记者。
如何判断患者目标金额是否夸大?轻松筹平台客服称,会让患者咨询主治医生进行评估,由此制定目标金额,“如果审核人员认为患者所患的病,不需要这么多金额,审核人员会帮他进行修改。”
“我们会和医院沟通联系。”爱心筹平台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每一位发起人在项目中提交的医疗证明和制定的目标金额,平台方有专人与患者医院沟通。水滴筹平台客服则称,如果有必要的话,会和患者医院联系。
对于提现后的善款去向,三家平台均未要求发起人公示票据明细,患者可选填。
如何保障善款专款专用?轻松筹平台客服表示,提现之后会有提交公示管理,如果没有公示,将有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水滴筹平台客服称,在提现之前有一个承诺,善款必须用于患者,“目前已经开启了相关通道,提现之后过一段时间需要发布动态,说明钱用在什么地方,患者目前情况如何”。爱心筹平台客服称,“这个需要所有人帮助一起质疑的,不可能平台所有东西都要我们监督。”
专家:平台应完善信息审核和举报机制
一般情况而言,诈捐事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募捐信息作假;二是善款未专款专用。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三家网络募捐平台对筹款项目的真实性并未尽到审核义务,对于善款用途也缺乏监管。
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为依法规范网络募捐指明了道路。民政部依据《慈善法》的规定,通过公开遴选,指定了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2018年5月24日,民政部公布了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名单,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增至22家,轻松筹、水滴筹均为指定平台。
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1-6月,13家指定平台共为全国200多家公募慈善组织及其合作机构发布募捐信息超过1万条,筹集的善款超过7.5亿元。
2017年2月16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曾约谈轻松筹平台相关人员,就其存在个人求助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对信息真实客观和完整性甄别不够等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做好信息审核和风险防范工作。
为规范网络募捐,民政部于2017年7月30日公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对募捐主体、募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社会监督、评价退出机制等作出规定,网络募捐平台对募捐信息作假、善款未专款专用负有监督责任。
《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第一,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第二,平台应在公开募捐活动展示页面提供举报功能,并在接到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并与相关方面沟通。若举报属实,应立即对活动进行下线处理。
在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上,均显示有发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字与图片资料完全真实,无任何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情况,如有不实,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平台也均声明,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此外,三个平台在项目发起页面也都有举报按钮。
“个人求助是因其自身及家庭面临的困难,而向社会成员进行的求助行为,不受《慈善法》的规范调整,因为《慈善法》要求公开募捐资格必须向民政部门申请资格。”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只有平台方明知求助者发布虚假信息骗捐,仍然允许该求助信息被传播的情况下,才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周浩称,目前针对个人求助,只能依据《合同法》及社会公德进行调整。关于求助者、捐赠者、捐款去向等问题,尚未有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在网络募捐平台上的个人求助项目在过程、效果上缺乏规范。
“相对于网络募捐平台,正规的公益组织对于受助对象进行资质审核,都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救助金的使用情况也会有相应审核流程。”公益筹款人联盟项目组负责人叶盈告诉南都记者,个人有选择求助平台的权利,对于现有的网络募捐平台而言,有义务对个人求助信息进行相应审核,对举报机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