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将严防涉医犯罪: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
新闻简介: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的一份文件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
中新网北京7月12日电11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的一份文件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
资料图:北京一家医院的挂号大厅。中新网记者 阚枫 摄
二级以上医院应建应急安保队伍
这份文件名为《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由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
这份文件再次强调,要加大医疗机构安检和安保措施。《意见》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将加强安检安保措施作为重点举措积极推动。
“在医疗机构内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
此外,《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警务室民警应当每天带领医院安保队伍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查处违法犯罪,维护医院正常治安秩序。将治安状况相对复杂且不具备条件设立警务室的医疗机构列为巡查必到点,切实加强巡逻防控,积极防范、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还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施行联合惩戒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处置督办通报机制。涉医违法犯罪处置的考核评价工作由上级部门组织,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
资料图。龚豪源 摄
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
在强化医疗机构安检和安保措施的同时,这份《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诊区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人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此外,上述《意见》还特别提到了要“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
《意见》要求,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
看病要由保卫人员来陪同?如何理解《意见》中的这一表述,此举的可操作性又如何?
“总结以往案例,伤医事件有一定的特点,例如,醉酒就是急诊伤医事件的重要原因,偏执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常常不接受处理纠纷的正常途经,在这种情况下,保卫人员的参与对于保障接诊医师的安全很有必要。”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对中新网记者分析。
邓利强介绍,观察国外的经验也能看出,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由保卫人员陪诊,不仅有必要,可操作性也很强。“大家不要忘记保卫人员只是陪同,若没有冲突,保卫人员的存在并不影响诊疗活动,所以操作上没有问题。”
邓利强说,对于涉医违法犯罪,这份《意见》的重点已经从既往的“打击”前移到了“防控”环节,这说明以往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重点前移到防控,进一步保障医护人员执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