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HIV阳性未被告知致新生儿感染艾滋 卫计委:严处责任人

时间:2017-3-30 15:56:1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新闻简介:

        27日晚,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宜宾孕妇曾某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做产检被检测出HIV阳性未被告知而致其新生女儿感染艾滋事件,发表了声明。
 
        宜宾市卫计委指出,市妇幼保健院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和《宜宾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市卫计委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对该院管理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件回顾
 
        据悉,2016年6月29前往市妇幼保健院做妇科检查,7月4日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发现怀孕并建卡,后做了艾滋病、梅毒等检查,检测结果显示曾某梅毒抗体检测阳性、HIV初筛阳性,但由于曾某预留电话未能打通,导致曾某未被及时告知检查有何异常。建卡后,曾某数次去妇幼保健院检查,其间也未被告知检查结果有异常。
 
        2017年2月20日,曾某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临产,抽血检验。
 
        2月21日下午,验血结果显示曾某感染梅毒、HIV。
 
        2月22日下午,曾某的新生女儿被查出患有先天性梅毒、HIV暴露。
 
        2月23日上午,王某(曾某丈夫)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他并未感染梅毒、HIV。
 
        2月27日,王某到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投诉,投诉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侵犯其知情权,导致其妻曾某产下可能感染艾滋病新生儿。市卫计委要求市妇幼保健院立即依法做好调查并与王某进行沟通,妥善处理该投诉。
 
        3月2日,曾某被宜宾市疾控中心确诊为HIV阳性并送达本人。
 
        目前,曾某的女儿正在宜宾市某一医院新生儿接受治疗。
 
        据悉,曾某在首诊抽血后,已查出其感染梅毒、HIV待确诊。首诊医生称,当时联系过曾某,但没有打通电话。按照相关规范,医院发现HIV阳性标本,须立即送上级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复核。医生在无法与病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必须将情况反馈给医院的保健部门,保健部门可以通过三级保健网来进行追踪。显然,首诊医生存在失误,既没有联系到患者,又没有把患者病情反馈到相关部门。
 
        据悉,曾某曾在该院多次产检,历经多位医师检查,这些医生均未对首次检验结果进行核实,就按照正常孕产妇检查。医生没有做到对首检结果认真核实,及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导致没有实施干预措施。
 
        宜宾市卫计委认为,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导致没有将该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妊娠管理,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已对涉案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立案,正依照相关法律按程序进行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和机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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