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子宫内膜结核后,多数是不孕的。但是经过治疗,病变修复,可生长出正常的子宫内膜,如果没有输卵管的阻塞,还有受孕的可能。若怀孕,则应注意以下情况的发生:
(1)怀孕后,可以使原来已静止的结核病灶发生急剧的变化,甚至可能通过血液循环播散到全身。
(2)结核病菌可通过血液到达胎盘,在胎盘上形成结核病灶,破坏胎盘,甚至可以进入胎儿体内,引起流产或早产。
(3)怀孕以后结核复发,如果能早期进行抗结核治疗,可以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控制病情的发展,避免流产或早产的发生。但是,抗结核药物对胚胎发育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链霉素对听神经的影响,可能使胎儿听力受到影响,造成终身痛苦;对母亲也是极大的精神压力。
所以,对于患有结核病的妇女,特别是对生育年龄的妇女,应予彻底的机结核治疗,待病情稳定5年或5年以上再考虑妊娠,才是比较安全的。在病情未稳定前,应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否则一旦怀孕,即使作人工流产术,同样对身体无益。因此,在身心得到彻底恢复后再怀孕,才是最为妥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