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凡属计划免疫范围内的工作均由各省、市、地、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具体执行机构则是当地的卫生院、保健站和各单位的医务室等基层卫生部门。
小孩一出生,家长就需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保健站或负责地段卫生防疫工作的医生取得联系,为孩子建立预防接种卡,领取《儿童预防接种证》。负责此工作的医生就会告诉你何时带孩子来接种疫苗了。如果孩子不是在户口所在地出生的,生后又不立即回去,对这种暂住人口,出生地的卫生部门不负责为你的孩子建立预防接种卡片,这时你应主动说明情况,请求他们代为进行计划中的免疫注射,并把何时进行过哪种预防注射记录下来,待回家时再向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部门补办卡片及登记手续,以便使整个计划免疫工作不间断,又不重复。
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及新兵集训地的保健人员应主动与地区卫生防疫部门联系,积极协助搞好麻疹疫苗的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