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早孕的非手术疗法

时间:2006-8-29 23:36:22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

        人工流产术做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在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手术的危险性及所造成的痛苦,常使育龄妇女产生恐惧心理。于是,一种用药物替代人工流产术终止早孕的方法便应运而生。

        药物终止早孕包括:前列腺素抗早孕、复方天花粉蛋白抗早孕、米非司酮抗早孕、芝花脂甲抗早孕等。目前常采用米非司酮与前列腺素类药物合并使用,该方法适用于停经45天内、一年中有剖腹产史、哺乳期妊娠、子宫极度前或后倾屈、子宫畸形、近期内(3—6月)有人工流产史及对人工流产吸宫术有顾虑或既往发生吸宫入流综合症,年龄在39岁以下的健康妇女。其特点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出血少,痛苦小,成功率在90%左右。

        米非司酮是在受体水平的答工合成的类固醇,其抗早孕的机理主要是使蜕膜坏死,及前列腺素的释放。其作用部位主要是在子宫内膜,代替天然孕酮,占有内膜细胞孕酮受体,起到阻止妊娠发展的作用。同时通过减弱孕酮的安宫作用,刺激内源性前列腺素的释放,以诱发宫缩增强并软化宫颈,从而促进流产。米非民可明显提高妊娠子宫对外源性前列腺素的敏感性,故小剂量的米非司酮与前列腺素的联合应用,已成为当今最成功的抗早孕药物。其方法是:第一天口服米非司酮150mg或200mg,48小时后,口服米索前列醇600mg。最快者于第2次服药后25分钟即可流产。若服药后8天仍未流产者,可认为药物流产失败,应立即行清宫术。

     药物终止早孕并非适用于所有育龄妇女,该方法经临床验证有10%左右的失败率。且对宫内环妊娠、以及妊娠合并青光眼、收缩压大于140mmHg、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心血管疾患、哮喘,口服避孕药停药少于3个月者,均不可使用。

        目前,药物终止早孕方法已在许多医院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有几个问题须提醒患者注意:(1)口服药物时,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进行;(2)服第二次药物后,应在医院观察6小时。若6小时后仍未流产者,回家后应注意阴道出血量及排出物。阴道出血较多者要及时返诊,若有排出物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3)定期到医院随访,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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