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艾滋小偷

时间:2006-9-1 2:33:3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艾滋病证明材料拿出来。
  艾滋小偷如此有恃无恐,就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办法来约束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法律的空白。按照有关法规:小偷一年被抓到四五次,不管金额大小都可以判刑。但艾滋病小偷法院不处理,罚款也罚不到钱,更没地方关。
  南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余科长说:“我们也很想将他们关起来,他们在社会上流窜是个很大的危害,既吸毒,又有艾滋病,两种东西—旦传染他人,都是致命的。可是关押是一个最大的困难,总不能将他们和其他身体健康的犯人关在一起。即使有地方关押他们,还需要经费给他们治病。吸毒人员感染了艾滋病毒,熬不了多久,艾滋病就会发作,总不能看着他们发作而不给他们治疗吧,但是钱从何来呢?”

  当社会面对某一问题感到尴尬时,那肯定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警察的尴尬在于这些“艾滋小偷”无地方可关,即使有地方关,也缺少必要的经费为他们治病,因此只有把他们放了,让他们流落于社会,让他们自生自灭。
  说穿了,警察的尴尬就在于钱的尴尬。比如说建一个专门关押“艾滋小偷”的监狱要几十万元,收监一个艾滋病犯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要10万元等等,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大问题吗?说到底,还是没有对这个问题重视起来,没有认识到这些“艾滋小偷”流落社会带来的危害。
  事实上,许多城市已经行动起来。比如杭州,今年3月两会期间,一位来自政法系统的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切实重视解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收容治疗问题》的议案,建议在杭州建立收治这类人员的工作机制,对这类因患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而难以执行劳改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收容、观察、治疗。另据了解,温州也已开始筹建一个专门收治传染病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医院。武汉市公安局也在郊外专设关押点收押了首例被刑拘的艾滋疑犯,花费了7万元。
  但这样做真的能解决这一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吗?这也许是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权宜之计吧。
  艾滋小偷问题仅仅是社会问题掀开了一个小角,整治的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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