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骨折和截瘫

时间:2006-8-30 1:30:3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颈椎骨折与脱位:

  1、颈椎半脱位:比较多见。可因汽车急刹车,乘客头部受惯作用,猛向前倾引起。这种损伤易被忽视,可引起截瘫。

  2、颈椎椎体骨折:多发生于颈5~7椎体,由于强力过度屈曲引起。常合并脱位及椎间盘急性突出,引起脊髓损伤。

  3、颈椎脱位:多由屈曲性损伤引起。下一椎体的臆缘被压缩后,脱位之椎体向前移位,一侧或两侧椎间小关蕞可发生交锁,脊髓常被挫伤或压迫。

  4、环枢椎骨折与脱位:在颈椎屈曲型损伤时,环椎横韧带断裂,环椎向前脱位。也可枢椎齿突基底部发生骨折、环椎向前脱位。两种情况均可引起脊髓损伤。但扣者因断裂之齿突与环椎一齐向前移位,脊髓受压的危险性较小。枢椎齿突基部骨折时,也可能因当时环椎移位不明显,而被忽视,骨折未能及时固定而不愈合或延迟愈合,以后症状减轻,病人开始活动时,可发生环椎迟发性脱位或迟发性截瘫。环枢椎亦可发生伸展型骨折-脱位,齿突基底骨折,环椎向后脱位,黄韧带挤入椎管内,引起脊髓损伤。暴力垂直向下,击于头部,挤压侧块,使其向两侧分开,环椎前、后弓较薄弱,可发生骨折。

  临床表现

  (一)有严重外伤史,如从高空落下,重物打击头、颈、肩或背部,跳水受伤,塌方事故时被泥土、矿石掩埋等。

  (二)颈椎损伤时,有头、颈痛、不能活动,伤员常用两手扶住头部。

  急救搬运

  (一)用木板或门板搬运。

  (二)先使伤员两下肢伸直,两上肢也伸直放身旁。本板放在伤员一侧,两至三人扶伤员躯干,使成一整体滚动,移至木板上。注意不要使躯干扭转。或三人用手同时将伤员平直托至木板上。禁用搂抱或一人抬头、一人抬足的方法,因这些方法将增加脊柱的弯曲,加重椎骨和脊髓的损伤。

  (三)对颈椎损伤的伤员,要有专人托扶头部,沿纵轴向上略加牵引,使头、颈随躯干一同滚动。或由伤员自己双手托住头部,缓慢搬移。严禁随便强行搬动头部。睡到木板上后,用砂袋或折好的衣物放在颈的两侧加以固定。

  治疗

  (一)若有其它严重复合伤,应积极治疗,抢救伤员生命。

  (二)颈椎骨折或脱位

  1.压缩或移位较轻者,用颌枕吊带在卧位牵引复位。牵引重量3~5kg。复位后随即用头颈有石膏固定,固定时间约3个月。石膏干硬扣即起床活动。

  2.有明显压缩或移位,或有斗脱位者,用持续颅骨牵引复位。牵引重量3~5kg,必要时可增加6~10kg。及时摄X线片复查,如已复位,即用头颈胸石膏固定,固定时间同前。

  3.颈椎骨折脱位有关节突交锁者,病情较复发样,危险性较大。须行闭合或切开复位,但要特别谨慎。

  截瘫

  椎骨或附件骨折,移位的椎体或突入椎管的骨片,可压迫脊髓或马尾,使之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胸、腹部以下对称性感觉、运动、反射完全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完全丧失的,称完全性截瘫,还有一部分功能存在的,称不完全性截瘫。颈段脊髓损伤后,双上肢也有神经功能障碍者,为四肢瘫痪,简称“四瘫”。 脊髓损伤后,应进行系统的神经检查,包括感觉、运动、反射、括约肌功能及植物神经功能检查。

  治疗原则:

  (一)及早解除对脊髓的压迫是保证脊髓功能恢复的首要问题。对椎骨骨折或骨折脱位,应尽早予以复位。不完全性截瘫的伤员经正确治疗后,脊髓功能可有程度不等的恢复。

  (二)电针和推拿按摩治疗:电针和推拿、按摩能促进神经恢复功能,又能使瘫肢肌肉被动收缩,促进血液和淋巴循环,对避免肌肉萎缩、肢体水肿和关节僵硬、畸形有所帮助。

  (三)功能锻炼

  (四)并发症的防治

  1、防治褥疮 2、防治泌尿道感染和结石 3、便秘的处理:作腹部按摩,可用单味大黄3-4钱煎服,或服麻仁丸,也可灌肠。 4、防治呼吸道感染:经常注意翻身,鼓励病人作深呼吸运动,按腹咳嗽,辅助排出分泌物或用吸引器吸出。 5、体温失调的处理:颈脊髓损伤时,伤员常产生高热或低温,主要是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对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丧失了调节和适应的能力所致。体温异常是病情危险的征兆。死亡率很高。治疗主要针对高热,采取物理降温,如冰敷、醇浴、冰水灌肠等。药物降温无效。同时应调节室温,治疗并发症,使用抗生素,输液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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