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患者的体育疗法

时间:2006-8-30 2:34:28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体育疗法对于任何疾病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禁忌症,颈椎病也不例外。但由于年龄、体力、病情等多种因素的不同,在实施体育疗法时,要十分讲究运动量的大小。特别是脊髓型颈椎病更要注意不要超负荷活动,以免引起外伤或发生意外;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眩晕症状明显或伴有供血不足症状者,侧转和旋转动作宜少做、慢做,甚至不做;手术后3个月内忌作过多的颈部体操和练功,尤其是颈椎前路推体间及后路大块骨片架桥植骨及人工关节植入后的患者。

  下面介绍不宜或暂缓体育疗法的指标:

  (1)不能采用体育疗法较为明确的指标有:①发热高达38℃以上者;②安静时脉搏超过100次;③舒张压大于16.0kPa,并有自觉症状者;④收缩压低于13.3kPa,伴有自觉症状者;⑤心功能不全,有心源性哮喘、呼吸困难、全身浮肿、胸腹水者;⑥近期(10天)有心肌损害发作者;⑦严重心律不齐者;⑧安静时有心绞痛发生者;⑨体质特别虚弱者。

  (2)暂时不宜采用体育疗法的指标有:①颈椎病患者伴有体温升高;②有化脓性疾病;③各种内脏器官疾病急性期;④有出血倾向的疾病;⑤局部骨折或损伤未愈;⑥恶性肿瘤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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