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泄是临床常见的男子性功能障碍之一,仅次于阳痿(阳痿和早泄是男人的两大怕)。早泄和不射精相反:不射精像持久战,久攻不下;而早泄则像速决战,无功而返。总之,都是令人伤脑筋的事。患者夫妻双方都会因为得不到性满足而苦恼,日久天长往往会酿成婚姻悲剧。
但是,从临床角度看,要想下个定义说明什么才算是早泄还是相当困难的。大多数定义都是把早泄与阴茎在阴道内停留的时间联系起来,比如同在一个医院,精神科医生可能把阴茎进入阴道之后不足1分钟即出现射精叫早泄;而泌尿科医生可能出于教学的目的把它定为不超过30秒;另一些医生可能把阴茎在阴道内抽动不足15次即射精称之为早泄。
国内如吴阶平教授认为,壮年健康成人,在性交2-6分钟时射精,或更短的时间内射精仍属正常。
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则认为,一个男子有50%的性交时间过短,不足以使妻子达到性欲高潮则称为早泄,当然,他的妻子应该具有达到性欲高潮的能力。卡普兰认为早泄就是不能对射精实行随意控制。
有些性治疗学家把早泄定义为“在性交中,男方在性交总次数一半以上的机会中,在性功能正常的女性伴侣得到性满足之前就发生了不可控制的射精”,或者说就是不能随意地控制射精反射,说到底早泄就是一个控制射精失败的问题。但这一定义也有缺点,那就是女性性满足的意义不明确。是不是非得女方出现性高潮才算满足呢?这可不一定。有些妇女在性交时无需性高潮也很愉快;有些夫妇即使在男方射精很快(30-60秒)的情况下,也并未影响女方的性反应,只要女方在事前情嬉中已高度兴奋并为性欲高潮释放作好准备;另一些妇女的性满足可以经由男方的手、口唇对肉体的刺激达到,不必依赖性交。由此可见,射精早晚和性满足未必有直接联系。而且,只强调女性的性满足对男子来说似乎也不甚公允。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妇女在不同场合下,以及不同的妇女之间,要想到达性满足所需要的时间是有相当差异的。有的妇女需要几十分钟的性交活动才能达到高潮,有的妇女根本达不到高潮,或是需要多次高潮才能得到满足。因此,要想人为地规定一个“合理的”、“正常的”射精时间,恐怕是不现实的,肯定不能普遍适用。
因此,有人提出把早泄定义为:“在本人及伴侣一致期望的射精时间之前,发生不可控制的射精。”它是否合理还有待推敲。更实际一些,早泄的定义还应该反映出社会文化倾向,以及考虑到对性伴侣的最主要的需要,而不是一个武断的、特定的时间间隔。也可以把早泄定义为"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这一定义取决于患者对调节控制的主观感受,而不是武断地以时间长短或抽动次数或个人满意的程度来判断。这一定义似乎更为实际些,因为有些夫妇并不为快速射精而烦恼。
当然,严重的早泄是很容易诊断的,这是指男子勃起的阴茎在没有来得及纳入女方阴道之前,正当插入或刚刚进入尚未抽动时便已泄精,阴茎也自然随之疲软并进入不应期。
一般来说,只要男方不是在性交抽动开始后1分钟内射精,就不必认为是早泄,大可不必为此而忧虑。凡是能坚持1分钟以上,而无法维持到女性的快感高潮时的射精,多数是双方默契和谐的协调欠佳,尤其是男性的努力不够,只要这些男子不是独善其身或从不体贴和爱待女方,那么必定是性交经验不熟练,或不懂得协调的秘诀,或对性的技术不成熟。如果不妥善对待,久而久之还真的会发展为早泄。性交持续时间与年龄、体质强弱、性生活经验等都有关系,即使男子的年龄、体质都相近,射精时间长短的个体差异仍很大。这种性能力可以通过训练而增强,随着实践经验的不断获得,双方密切配合的不断加强,性交时间可以显著延长,甚至可达半小时以上。射精时间的长短也因时而异,同一个人在每次性交时射精的快慢也不同,如新婚初次性交、婚后久别重逢或禁欲较久后第一次性交时,可因男方过度兴奋,射精发生很快,甚至早泄,这完全是正常现象,不必多虑。而一旦连续几天性交之后,射精速度就会逐渐慢下来。不知有 多少男子在新婚后1个月内,甚至1年内有早泄表现,但他们往往并不需求治就会自然调整到正常水平。
此外,射精速度的快慢和性交体位、阴茎抽动的幅度和速度,以及女性的反应都有关联,如果阴茎抽动过程中女方突然有意收缩阴道,加强对阴茎的紧握作用,对男方的刺激明显加剧,从而导致射精大大提前。
男子对射精控制和女方性满意的关注程度,与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呈直接平行增加的趋势。例如,只有小学或初中一二年级文化水平者极少主诉早泄问题。在这一社会文化阶层中,通常为男子主宰性行为的模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满足,很少把过早射精看作是一种问题。而受过高等教育者不同,他们十分关心女方的满意程度,所以他们常常提出早泄问题。
总之,早泄是一个涉及双方的问题,男性的早泄可以成为女性性欲淡漠的原因,同时,女性的性欲低下亦可以成为男性早泄的原因。必须认真分析其诱因,并找出相应的治疗手段。
早泄是怎样形成的
关于早泄形成的原因尚无可靠的资料。不过,射精是受大脑神经中枢调节的一种反射。所以早泄多半是由于大脑皮层抑制过程的减弱。高级性中枢兴奋性过高,对脊髓初级射精中枢的抑制过程减弱,以及骶髓射精中枢兴奋性过高所引起。射精并非一定要性交才能引起,包括精神过分紧张、过分激动在内的任何外界刺激都可引起射精。除了神经反射因素外,射精还可能受内分泌的调整。临床经验表明,训练因素在射精时间长短上的影响是强有力的。
从临床经验看,早泄绝大多数是精神性的,是精神生理方面的疾病。下面介绍一下临床上常见的发病原因。
(1)金赛在40年前所做的调查报告指出,男性有75%在阴茎进入阴道后2分钟内射精,那时人们把快速射精看作是生物学上优等的事,因为人们过去的标准总是以男性为性的主导,把男性的性满足放在首位,这就导致对性行为模式的曲解和对女性性反应的忽视。
(2)长期早泄患者往往具有共同的病史,其主要特点是刚开始进行性生活时射精的发生就很快。典型的病史是,首次性交往往是婚前在害怕被发现的不利环境和紧张的心情下进行的。如上文所说的那位有早泄病的小伙子,就是因屡屡发生婚前性行为造成的。且不说这种作法是否检点或符合某种道德标准,单从它的不良后果也可以看到这种作法的害处。其他情况如趁父母外出之机、在公园偏僻角落等发生性关系都会力求快速射精、早早结束,习惯成自然,即使在随后的生活中,已经处于轻松愉快的气氛之下,但却难以改变已经建立的射精方式。
(3)有些人早泄是因为性交次数太少,一旦性交,因反应过分强烈自然容易早泄。有些人顾虑发生早泄,有意或无意减少性交机会,引起性紧张不断积蓄,而增加了性兴奋程度。
性交中断也是早泄原因之一,如用体外射精避孕,因为双方十分紧张的把精力集中在何时及时撤出阴茎,女方无法顾及性的感受,男方过分紧张容易提早射精。这种避孕方法已不再提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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